招標編號: | 閩咨燕招[2014]A-0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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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4.10 |
截止日期: | 2014.04.23 |
招標業(yè)主: | 尤溪縣教育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福建省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中學 |
招標 公 告
閩咨燕招[2014]A-002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尤溪縣第七中學地質災害點治理工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財建[2012]93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尤溪縣教育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尤溪縣教育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 設 地 點: 尤溪縣城關鎮(zhèn)水南(尤溪縣第七中學) ;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挖土石方約32410m 3、錨桿支護約3147m、漿砌護面墻及毛石墩約536 m 3、排水溝和截洪溝約461m,防護網(wǎng)約5844㎡,總投資約420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尤溪縣第七中學地質災害點治理A、B、C段等工程施工,具體招標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圖紙為依據(jù);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 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福建省轄區(qū)內注冊登記的年度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企業(yè)資質,并同時具備有效的《 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應具備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yè))且不低于 二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含臨時建造師,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若有變更以建設行政主管變更記錄為準)和有效的注冊土木或巖土工程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持合格有效的 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
若項目經(jīng)理為二級臨時建造師應滿足以下條件:
(1)已按規(guī)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續(xù)注冊申請或者已辦理完延續(xù)注冊的二級臨時注冊建造師;
(2)已提出申請但還未辦理完成延續(xù)注冊的二級臨時注冊建造師,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續(xù)注冊受理證明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3.4. 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guī)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文件中從業(yè)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 “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 無 ;
3.7.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4年 4月 10日至 2014年 4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5時 00分至 17時 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尤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尤溪縣城關七五路64-1號)或到尤溪縣城關河邊路3號2樓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200元,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另配售,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qū)間內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2014年4月 22日17:00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投標保證金以銀行轉帳或電匯(投標保證金須從 企業(yè)基本存款帳戶匯出)于2014年4月22日17:00之前匯入指定銀行帳戶,并在匯款憑證上清楚標明“尤溪縣第七中學地質災害點治理工程投標保證金”。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捌萬元(¥80000.00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4年 4月 23日 15時 00分,提交地點為 尤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大廳(尤溪縣城關七五路64-1號,原建筑設計院);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應當持有關從業(yè)資格證件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發(fā)票、投標保證金發(fā)票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驗);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省招標與采購網(wǎng)( www.fjbid.gov.cn),尤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www.Yxxzwzx.com)(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尤溪縣教育局 ;
地址:***
電話:***
聯(lián)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電話:***
聯(lián)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尤溪縣信用聯(lián)社城中信用社 ;
帳戶名稱: 尤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帳 號: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
聯(lián)系電話***
尤溪縣教育局 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