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P(J)2013-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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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3.10.15 |
截止日期: | 2013.10.22 |
招標代理: |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沈陽市 |
沈陽市和平區太原街地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外墻保溫二期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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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招標公告 受 沈陽市和平區太原街地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單位")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外墻保溫二期工程"項目以談判采購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 采購項目名稱:外墻保溫二期工程 2. 采購項目編號:HP(T)2013-0144 3. 采購項目內容及工程量:詳見采購文件 完成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 完成地點:沈陽市和平區行政區域內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投標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與投標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證明 4. 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6. 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或項目經理證。 7.投標供應商如外埠進沈施工企業,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應在市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并持備案登記手續進行投標活動。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21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項目經理須具有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或項目經理證、投標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與投標單位簽訂的經人社部門認定蓋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證明、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同時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注:請供應商自備移動存儲設備。領取文件并不代表通過資格審查,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法人身份證除外),如因故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資質審核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不分品目)人民幣:叁仟元整。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3年10月22日9:30時整,投標截止時間即為開標時間。 2. 本項目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北京時間2013年10月22日9:00~9:30時,投標人請在此時間之內將密封好的投標文件遞送至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服務大廳招標處,在此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3. 開標地點: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靳敬永 024-22876470 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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