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處(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深圳市公安局科技項目論證、監理及評估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有關事項如下:
1. 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招標編號:SZCG2013039143
3. 項目名稱:深圳市公安局科技項目論證、監理及評估
4. 采購內容和服務期:
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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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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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科技項目論證、監理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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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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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服務詳細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中的 “用戶需求書”。
5.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5.1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國內獨立法人且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5.2 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0年7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原件(復印件無效)。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
5.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資格(供應商注冊網址:),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卡復印件)
5.4 投標人必須具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證書》;
5.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6.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1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6.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中國經貿大廈15F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6.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6.3.1 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0年7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復印件(原件核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
6.3.2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原件核查);
6.3.3 稅務登記證(地稅)副本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參保證明等)復印件(原件核查);
6.3.4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資格(供應商注冊網址:),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卡復印件;
6.3.5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核查);
6.3.6 購買招標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6.3.6.1. 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6.3.6.2. 經辦人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點擊打開)”,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6.4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6.5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5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7.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7.1 投標時間:2013年 7月19日14 :00~14:30
7.2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3年7月19日14 :30
7.3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中國經貿大廈15F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會議室。
8. 請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日五日前,將對招標文件的疑問以書面形式(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條款)加蓋單位公章傳真或送達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會將集中答疑結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或我司網站以公開發布方式發送給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發出的通知為準。
10.采購人名稱: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處
11.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18040
傳真:***
網址: www.chinapsp.cn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督電話:***
12.如采用匯款方式購買招標文件請匯至以下賬戶:
戶名: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深圳泰然支行
賬號:4420 1530 3000 5252 5818 (購買招標文件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