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單位
預選名錄庫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浦江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地質勘察活動,確保建設工程地質勘察成果的深度和質量,經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建立浦江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單位預選名錄庫。特面向全社會公開、公平、擇優選擇一批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選名錄庫單位業務范圍
負責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浦江縣政府投資項目地質勘察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不含)以下的工程地質勘察。建庫后,上述項目的地質勘察單位由項目所屬業主在名錄庫中自行選擇。
二、本次征集的地質勘察單位數量
本次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單位預選名錄庫征集采用綜合評審方式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單位3—6家。
本著自愿原則,由地質勘察單位根據企業資質條件進行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
(二)具有國家建設部批準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三)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過單個勘察合同金額5萬元及以上建設工程地質勘察項目不少于二個。
(四)沒有處于在被國家、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行業行政管理部門或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公示為不能投標的限制期限內。
(五)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四、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遞交的申報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浦江縣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單位預選名錄庫入選申請表》(附件1)一式二份;
(二)承諾書(附件2)原件一份;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及有效的年審資料復印件(原件備查);
(四)201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過單個勘察合同金額5萬元及以上建設工程地質勘察業績二個及以上,要求提供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
(五)企業情況介紹、服務方案和服務承諾。
以上申報材料作為申請人是否符合入選條件的重要審查依據,如不提供資料或證明不足的,將不予受理。
申請單位遞交的申報材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有效,如提交虛假材料及瞞報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后,將取消其入選資格。
五、入選程序
報名日期截止后,由浦江縣財政局、浦江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浦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聯審,擇優確定入選候選單位。經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則由招標人發出浦江縣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單位入選通知書,并在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布。
六、收費標準及履約保證金
(一)收費標準
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通知》(縣委辦〔2013〕42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價,以收費比例(以計價格[2002]10號文件為計費依據)作為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收費比例上限為50%,超出的為無效報價。項目業主在名錄庫選擇地質勘察單位時,將優先考取費費率低者,再結合擇優原則選擇具體業務的地質勘察單位。
(二)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我縣建設工程地質勘察成果質量,提高入選單位責任意識,正式入選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名錄庫的單位必須繳納履約保證金5000元。未按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入選資格。
七、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1、本次集中報名時間從2013年6月9日起至2013年6月18日止,每天9:00—11:00,14:00—16:30(節假日除外)。
2、正式入選單位家數少于規定家數的,可在每季度末5個工作日報名。
(二)報名地點:浦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浦江縣城區人民東路83號)二 樓投標報名廳。
聯系人:黃帆 沈辰 聯系電話***
八、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浙江招標投標網、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浦江圖文電視臺上發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上發布的公告為準。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浦江縣財政局
聯 系 人***
郵 編:3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