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根據(jù) 增發(fā)改投【2012】492號、493號,增規(guī)地證【2012】080號、081號、082號、083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增城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增城市審批服務中心現(xiàn)對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項目工程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項目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增城市審批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羅志明、師興娟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孔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監(jiān)督機構: 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位于增城市行政中心大院內
四、項目概況
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用地選址位于增城市行政中心大院內,總用地規(guī)模為30226平方米。本項目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位于用地南面的政務服務中心2區(qū)和北側的文化會議中心、增城市政務服務中心配套服務區(qū)(飯?zhí)茫N幕瘯h中心地下建筑面積約2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約9800平方米,樓高三層,南側通過連廊與政務中心2區(qū)連接,包含1300人多功能大型會議室(具備綜合演藝功能),300人中型會議室1間、150人中型會議室2間、100人小型會議室2間、50人小型會議室12間;政務服務中心2區(qū)建筑面積約21800平方米,樓高9層,主要用于政務服務中心后臺辦公、政務審批、監(jiān)督檢查等配套服務用房(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地下部分相連,且地上部分連廊相連,單體建筑面積為:55600平方米);增城市政務服務中心配套服務區(qū)(飯?zhí)茫┯玫孛娣e3085平方米,建筑面積3026平方米,樓高三層。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guī)模和招標控制價:
1、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招標內容: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圖設計、設計說明及補充說明,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所涵蓋的全部設計內容:㈠±00以下部分地下室全部土建結構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人防工程)、全部機電安裝工程、全部裝飾裝修工程。㈡±00以上部分:⒈政務服務中心:全部土建結構工程、全部機電安裝工程(含建筑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梯工程等,但不含高低壓變電柜)、全部裝飾裝修工程。⒉文化會議中心:①土建工程(含主體結構工程、砌筑磚墻、外墻門窗工程、外墻抹灰防水及外墻飾面工程、天面防水工程及天面飾面工程,但不包括室內墻體抹灰、室內防水、樓地面找平及室內所有裝修裝飾工程);②機電安裝工程:排水系統(tǒng)(含空調冷凝水排水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強電系統(tǒng)(范圍為高低壓變配電系統(tǒng)(不含高低壓變電柜)至各樓層總配電箱(含樓層總配電箱),不包括各樓層總配電箱之后至未端部分)、通風空調系統(tǒng)(不含分體式空調)、供水系統(tǒng)(主管道至各樓層第一個閥門為止(含樓層第一個閥門),不包括各樓層第一個閥門之后至未端部分)。包括防雷接地工程、電梯工程。不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會議系統(tǒng)工程、舞臺設備;⒊配套服務區(qū)(飯?zhí)茫?全部土建結構工程、除二層外全部機電安裝工程(含建筑智能化系統(tǒng)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梯工程等)、除二層外全部裝飾裝修工程。二層土建只完成至砌筑磚墻,供水系統(tǒng)管道至本樓層第一個閥門為止(含樓層第一個閥門),強電系統(tǒng)至樓層總配電箱(含樓層總配電箱)。㈢全部建筑物幕墻工程、室外陽臺裝飾、室外小市政及園林綠化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所發(fā)施工圖紙為準)。
3、項目規(guī)模: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項目總用地規(guī)模為30226平方米。本項目分為三大部分,分別是位于用地南面的政務服務中心2區(qū)和北側的文化會議中心、增城市政務服務中心配套服務區(qū)(飯?zhí)茫N幕瘯h中心地下建筑面積約2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約9800平方米,樓高三層;政務服務中心2區(qū)建筑面積約21800平方米,樓高9層,(增城市文化會議中心和政務服務中心(一期)地下部分相連,且地上部分連廊相連,單體建筑面積為:55600平方米);增城市政務服務中心配套服務區(qū)(飯?zhí)茫┯玫孛娣e3085平方米,建筑面積3026平方米,樓高三層。
4、預計發(fā)包價:17000萬元。(最終以招標控制價為準)
5、質量要求:要求質量合格,確保廣州市優(yōu)良樣板工程,爭創(chuàng)廣東省優(yōu)良樣板工程。
6、文明施工要求:杜絕發(fā)生一般事故等級及以上的傷亡事故且工傷責任事故死亡人數(shù)為零。確保廣州市安全文明施工“雙優(yōu)”工地,爭創(chuàng)廣東省安全文明施工“雙優(yōu)”工地。
注:兩個或兩個以上標段的,應明確允許兼中或不兼中時,明確對項目負責人***
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七、公告發(fā)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公告發(fā)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1 月29日 至 2012 年 12 月3日
注: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2 月4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2月 10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 ———11:30 ,下午: 14:30 ——16:30 。
注: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截止發(fā)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shù)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fā)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荔鄉(xiāng)路81號廣播電視大樓9樓)。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①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貳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注:施工總承包招標選擇此項,應選擇符合招標內容的一種施工總承包資質;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要求。建造師的專業(yè)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工程規(guī)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jù)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zhí)業(yè)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qū)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zhí)業(yè)。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
5、持有項目負責人***
6、①明確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7、投標人自2010年11月 1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yè)績(類似工程是指第九點4所述資質級別方能承接的工程且該工程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yè)績規(guī)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①業(yè)績取自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②單獨招標的專業(yè)工程業(yè)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由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yè)工程業(yè)績,需同時提供總承包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經業(yè)主和總承包單位確認的分包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yè)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注: 未在招標公告第九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擇優(yōu)選取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業(yè)主綜合評價*20%+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本項目的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為準。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當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yè)60日誠信分排名為準。。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5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注: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即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60日誠信分。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根據(jù)《關于規(guī)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除按第九條投標人合格條件6、8、9、11款提交書面資料外,其余各款資料均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企業(yè)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資審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投標報名截止日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jù)。若招標人延長投標報名時間,以上資料以延長報名截止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jù)。則投標人應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十五、 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須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檢察機關出具的企業(yè)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2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證明原件。投標申請人無出具無行賄犯罪記錄查詢證明原件,將拒收投標文件。具體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增城市人民檢察院和增城市監(jiān)察局聯(lián)合發(fā)出的《關于工程項目投標人須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增紀發(fā)[2012]11)實行,詳情請登錄增城市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www.zcsrmjcy.gov.cn/read.asp?NewsID=600)查閱,具體接受查詢部門:增城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綜合預防科,辦公地址:增城市增江街教育路10號,辦公電話:***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九、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jiān)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fā)布。
增城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增城市審批服務中心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2012年 11月29日
附件一:
[工程名稱]
資格審查文件
招 標 人:
招標代理機構:
二O一 年 月
重要提示
一、實施資格預審的招標項目,在資格預審結果公示期間,招標代理單位應在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內設置查詢地點,以及公布查詢電話和經辦人(保持其通訊方式的有效性和暢通性),接受報名投標單位關于資格審查方面的情況查詢。
招標代理單位接受投標資審情況查詢的主持人及經辦人應熟悉了解、清楚相應招標項目的相關情況,包括報名投標單位資審合格或不合格的具體原因及合法依據(jù)。
報名投標單位應憑報名憑證(投標報名費單據(jù)或已遞交的投標擔保金單據(jù))、法人代表授權書、單位證明向招標代理單位進行情況查詢,招標代理單位和前來查詢的報名投標單位,應對查詢情況用書面形式作為備忘確認證明。
二、中標公示期間,招標代理單位應按上述第一點有關設置查詢點、查詢要求和程序進行廢標及相關情況查詢操作。
三、招標代理單位上述的工作情況,將列入招標代理單位的綜合誠信評價排名的考核。
四、投訴時須提交相關的查詢資料。
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修改
聲明:本資格審查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標文件范本的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與該通用條款不同之處,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現(xiàn)文為準,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轉錄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請投標人自行到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www.gzzbb.gz.cn)下載查閱。
通用條款號: 修改類型:增加
現(xiàn)文:
通用條款號: 修改類型:刪除
原文:
通用條款號: 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
現(xiàn)文:
注:以上修改,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選擇條款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
1.申請人須知
1.1 本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國家計委第4號令《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穗建筑[2010]69號)、《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正式投標人確定方式的規(guī)定》、《廣州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規(guī)定》(穗建法[2005]16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招標公告所列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進行。
1.2 招標人,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地點等相關情況均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1.3本項目招標使用GZZB2010-007-1招標文件范本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所有與該范本不同之處,均在資格審查文件通用條款修改中載明。
1.4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編制
1.4.1須投標申請人提供書面資料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封面應注明相應的工程名稱、及投標申請人的法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1.4.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份數(shù)見招標公告。
1.4.3投標申請人應承擔其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編制與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人對上述費用均不負任何責任。須投標申請人提供書面資料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和要求內容,并裝訂成冊,編制頁碼,所有資料封面須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的簽章。
1.5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遞交和接受
1.5.1投標申請人應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在該時間期限和同一地點,可對已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進行補充。
1.5.2投標申請人應自備密封袋和《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一式兩份。《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要求原件備查的資料,其原件應在報名時攜帶至報名地點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審核,且在招標活動結束前,應招標監(jiān)督機構或招標人要求,其原件應當能夠在五日內再次提交審核。
1.5.3投標申請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須提供書面資料的資格審查資料原件的,應書面說明原因并提供證明材料,由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認定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證明效力。如出現(xiàn)該情況,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在《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中的“審核情況”欄填寫“附有說明”。
1.5.4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在報名窗口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中資料目錄對投標申請人須提供書面資料的資格審查資料及其原件進行簽收或核對。
1.5.5《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中須提供書面資格審查資料的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和投標申請人雙方共同簽署,該表所記錄的內容如需修改,須經雙方共同簽署確認。資料簽收或核對結果須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簡單符號表述(如“√”或“×”)。《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一份作為報名資料首頁,連同其他資格審查資料在投標單位代表監(jiān)督下當場進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標申請人。
1.5.6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接收投標申請人按時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不得在報名窗口進行任何形式的實質性資格審查工作,不得以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未提供原件核對、資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絕其報名。
1.5.7逾期送達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1.5.8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接收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不意味著其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應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
1.6資格審查結果的通知、確認和公示
1.6.1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或傳真,把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各投標申請人。投標申請人收到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1.6.2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五日內,投標人可以就投標報名和資格審查中任何不公正行為及違法行為向招標公告載明的招標監(jiān)督機構署名檢舉和投訴。
1.6.3所有獲得投標資格的正式投標人,將獲得招標人發(fā)出的投標邀請書。收到邀請書后,投標人應在24小時內書面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同意參加投標或放棄投標。
2.資格審查和確定正式投標人辦法
2.1總則
2.1.1資格審查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客觀、準確”的評審原則,按照招標公告和本資格審查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選定具有良好的業(yè)績和能力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1.2資格審查將按照申請人須提交的書面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和其他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審查其是否符合招標公告載明的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須投標申請人提供書面資料的未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的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申請人,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1.3資格審查委員會對須投標申請人提供書面資格審查資料的原件核對情況有疑問或資料復印件模糊無法辨認的,可以書面要求重新遞交原件復核,投標人應按時提交原件,否則視為未提交原件。
2.1.4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公開要求所有申請人對須提供書面資格審查資料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不得改變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申請人的澄清和說明內容屬于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整個澄清和說明的過程不得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現(xiàn)象。
2.1.5《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2.1.6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按招標公告中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
2.1.7拒絕掛靠單位參加投標,一旦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上報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處理,將掛靠情況及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2.1.8投標報名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如被查實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或招標人及其組織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后,將取消該投標報名單位在其本項目的投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將對該投標報名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并通報。
2.1.9特別聲明:資審合格后,投標人的資格發(fā)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1.10資格審查時,投標企業(yè)名稱已經工商變更的,但企業(yè)及個人的資質證書未完成企業(yè)名稱變更,仍然承認其有效;投標企業(yè)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xù)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通報發(fā)證部門。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登記的信息不一致,應當允許投標人澄清,不得直接認定為無效。
2.2評審工作機構
2.2.1招標人應按相關規(guī)定組成資格預審委員會,根據(jù)資格預審文件公布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審查。資格預審委員會的組成、專家的條件和抽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評標委員會和評標專家的規(guī)定執(zhí)行,招標人不得參加或派代表參加資格預審委員會。
2.2.2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及擇優(yōu)(若有)工作并編制審查報告。
2.2.3由招標人組成的招標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審查報告和確定正式投標人名單。
2.3資格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查的程序和細則
2.3.1檢查并記錄各申請人須提交的書面資格審查申請資料的密封情況。發(fā)現(xiàn)密封被破壞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須提交的書面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jiān)督機構報告。全部須提交的書面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密封情況均良好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2檢查《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的簽署和涂改情況,不符合規(guī)定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須提交的書面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jiān)督機構報告。全部《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中須提交的書面資料的簽署和涂改情況符合規(guī)定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3檢查《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的“審核情況”,認定申請人是否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
2.3.4資格審查委員會各成員獨立審查各項資格審查申請資料,認定其是否證明了申請人符合招標公告載明的相應投標人合格條件。
2.3.5匯總審查情況,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名單。
2.3.6編寫資格審查報告。
2.4確定正式投標人
2.4.1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
2.5正式投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因故暫停招標程序,恢復招標程序時,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投標人資格提出新的強制性規(guī)定,招標人應當按照新的規(guī)定要求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相關資格證明資料并核查,以符合現(xiàn)行規(guī)定。補充、更換資料的時間應不少于15日,資審結果如有變化,應在開標前5日上網公示。補充、更換資料的期間可以進行投標程序。
原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資料后,經招標人審查,滿足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可以參加投標。重新審查后,合格投標人少于5人,應重新招標。已書面退出該項目投標的,無權再參加此次投標。
如尚未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招標人應當發(fā)布補充公告,按新的規(guī)定修改投標人資格合格條件,增加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標申請人報名須提交的書面資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登記的信息一覽表
工程名稱: 投標申請人(蓋章)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須提交的書面報名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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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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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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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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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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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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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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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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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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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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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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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不用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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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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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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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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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公函(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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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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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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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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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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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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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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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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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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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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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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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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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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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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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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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質證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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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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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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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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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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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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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委派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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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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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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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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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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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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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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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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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的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以及施工專業(yè)承包招標且沒有施工總承包單位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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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復印件(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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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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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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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似工程業(yè)績信息
(設置業(yè)績要求時選擇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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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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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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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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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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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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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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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證明業(yè)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信息(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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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企業(y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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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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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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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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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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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應使用標準格式,(詳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投標申請人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3、本表“報名提交資料要求”中原件備查指投標申請人需在投標報名時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確保在招標期間應招標人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工程招標監(jiān)督機構提出要求后2日內提供原件復查。
4、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報名資料內作為報名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處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5、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附件三:
投標申請人聲明(一)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增城市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局、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位于增城市行政中心大院內的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四、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zhí)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guī)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承諾如違反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將自愿接受: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并暫停責任企業(yè)投標報名一年,對責任項目負責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jiān)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jiān)理業(yè)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六、本公司保證本項目負責人***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qū)內(包括增城市)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企業(yè)公章)
投標申請人聲明(二)
關于投標過程不發(fā)生圍標串標行為的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位于增城市行政中心大院內的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本公司保證在投標過程中不出現(xiàn)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2處以上錯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或者報價組成異常一致或者呈規(guī)律性變化的;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企業(yè)或者同一人編制的;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出現(xiàn)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的;
七、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腦編制或者同一臺附屬設備打印的;
八、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人投標的;
九、不同投標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業(yè)資金交納投標保證金或者投標保函的反擔保的;
十、不同投標人聘請同一人為其投標提供技術或者經濟咨詢服務的,但招標工程本身要求采用專用技術的除外;
十一、評標委員會認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如果出現(xiàn)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評標委員會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圍標串標行為的認定,并自愿無條件接受招標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以下處理:
1、取消投標、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資格;
2、由招標人沒收投標保證金或合同履約保證金;
3、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參與增城市財政資金建設工程的投標;
4、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市承接工程或者執(zhí)業(yè);
5、對不良行為予以記錄,并進行公告;
6、報增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提請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7、其他行政處理決定。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企業(yè)公章)
投標申請人聲明(三)
關于遵守招標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jiān)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位于增城市行政中心大院內的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若成為本工程的中標人,我公司將嚴格遵守招標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訂立合同: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限期內與招標人訂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現(xiàn)場技術和管理人員:
(1)投標承諾及派駐現(xiàn)場的項目管理架構中全部技術和管理人員均為我公司員工;
(2)根據(jù)本工程建設的實際需要適當設置的項目管理架構,委派的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shù)量、資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均滿足本工程建設實施要求;
(3)在收到發(fā)包人進場通知的3天內,所有技術和管理人員全部到位,進入現(xiàn)場辦公,不得兼職或者擅自離崗;
(4)若因技術或管理人員未按投標承諾的人員和時間到位、或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xiàn)達不到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或投標文件的承諾、或工作態(tài)度存在嚴重不足,不適應現(xiàn)場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發(fā)包人要求撤換不合格人員,并保證后任人員的資質、資歷、業(yè)績及實際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員的水平。
3、工期:保證盡一切力量確保投標承諾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預計在施工過程中,本項目可能會存在比正常項目更多的阻礙工期的情況出現(xiàn),保證不因自身原因導致實際工期超過合同竣工時間。
4、材料、設備:保證準備并供應充足的材料設備,按投標承諾的時間全部按時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設備因素阻礙工期而影響投標承諾的竣工日期。
5、質量、安全:保證實現(xiàn)本工程招標文件所確定的工程質量、安全目標計劃,且按增城市有關文件及本工程招標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發(fā)生出借資質、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7、不拖欠或克扣勞務人員工資,不拖欠材料、設備價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諾,本公司愿意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無條件地接受招標人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以下處理:
1、取消中標資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標人沒收投標保證金或合同履約保證金;
3、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參與增城市財政資金建設工程的投標;
4、兩年內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市承接工程或者執(zhí)業(yè);
5、對不良行為予以記錄,并進行公告;
6、報增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提請上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7、其他行政處理決定。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yè):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 (企業(yè)公章)
附件四:
擇優(yōu)表
注:按《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擇優(yōu)條件的通知》(穗建筑[2010]607號)執(zhí)行。
擇優(yōu)項目表
環(huán)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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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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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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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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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主綜合評價(權重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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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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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狀況、繳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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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20分; 良:10分;
中: 5分; 差: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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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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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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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25分; 良:15分;
中: 5分; 差: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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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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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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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15分; 良:10分;
中: 5分; 差: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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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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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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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20分; 良:10分;
中: 5分; 差: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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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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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完成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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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20分; 良:10分;
中: 5分; 差: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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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權重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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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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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的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以 施工—房建 排名為準。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當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yè)60日誠信分排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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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業(yè)主綜合評價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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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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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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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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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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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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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狀況、繳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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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狀況好,2010年、2011年凈利潤均為正,無欠稅漏稅,企業(yè)銀行信用等級AA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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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狀況較好,2010年、2011年凈利潤均為正,無欠稅漏稅,企業(yè)銀行信用等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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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狀況一般,2010年、2011年凈利潤均為正,無欠稅漏稅,企業(yè)銀行信用等級A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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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狀況一般,2010年、2011年凈利潤有負,或有欠稅漏稅。沒有企業(yè)銀行信用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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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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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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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管理人員數(shù)量完全滿足工程實施的要求,證照原件齊全,并且能夠滿足招標方(或業(yè)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進度、質量等方面的控制、調整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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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管理人員數(shù)量較滿足工程實施的要求,證照原件較齊全,并且較能滿足招標方(或業(yè)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進度、質量等方面的控制、調整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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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管理人員數(shù)量基本滿足工程實施的要求,證照原件不齊,并且能基本滿足招標方(或業(yè)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進度、質量等方面的控制、調整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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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管理人員數(shù)量不能滿足工程實施的要求,證照原件不齊,并且不能滿足招標方(或業(yè)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進度、質量等方面的控制、調整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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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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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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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型號、種類合理、完全滿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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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型號、種類較合理、較好的滿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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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型號、種類基本合理、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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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設備數(shù)量不夠或型號、種類不合理、不滿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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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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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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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信好,恪守合同,管理科學,施工實力強,施工經驗豐富,協(xié)調、配合能力強,業(yè)主評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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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信較好,能夠恪守合同,管理較科學,施工實力較強,施工經驗較豐富,協(xié)調、配合能力較強,業(yè)主評價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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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信一般,恪守合同,管理科學,施工實力一般,施工經驗一般,協(xié)調、配合能力一般,業(yè)主評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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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資信差,協(xié)調、配合能力不強,業(yè)主評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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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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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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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完成4項或以上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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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完成3項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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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完成2項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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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2010年11月1日至今在完成1項中標金額大于10000萬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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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表中的業(yè)主綜合評價、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兩個擇優(yōu)項目的權重分值,以及各獎項的年限地域不能改變,但子項加分可以由招標人事先確定(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除外)。
2、 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擇優(yōu)得分=合計。業(yè)主綜合評價分、企業(yè)綜合誠信評價分不得超過其分值范圍。
3、 同一工程項目的獲獎只按最高等級計算。本地招標項目應以本地業(yè)績?yōu)闇剩潜镜卣袠隧椖靠梢杂蓸I(yè)主自定范圍。
4、 業(yè)主綜合評價可由業(yè)主自行設定考核標準,可設置多項,但備考核項的考核標準和評分標準必須詳細列出。
5、 業(yè)主綜合評價中的人員、設備配備方面的評價標準應以招標項目的基本需要為依據(jù)。
6、 業(yè)主綜合評價中的履約情況方面的評價,應以企業(yè)履約業(yè)主評價、施工實施過程情況等方面的記錄作為對比和評價的依據(jù)。
7、 業(yè)主綜合評價中財務狀況和繳稅情況的評價標準,應以企業(yè)的主要財務指標和繳稅情況為依據(jù)。
8、 獲獎業(yè)績年限按發(fā)布招標公告之日往前起計。
9、 業(yè)績以招標主要內容為準。
10、未盡反映的有關內容,由業(yè)主在“業(yè)主綜合評價”一欄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