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5日。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車租賃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 GGPC-[2012]506A
(三)項目類別:服務類
(四)數量:2項
(五)采購內容及用途: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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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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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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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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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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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核定固定座位32座以上同時可站立30人以上的普通空調公共汽車11輛,作為工作日上下班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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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周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工作日每月按22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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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522萬元(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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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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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核定固定座位27-29座的普通空調中巴車1輛,作為工作日上下班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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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周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除外,工作日每月按22天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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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30萬元(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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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標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
注:投標人可對其中一個或兩個包進行投標,可兼投兼中。包是投標的最小單位,投標人應對同一個包的全部服務投標,評委會分包評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包1投標人資格要求:
廣州市注冊的公共汽車客運企業;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包2投標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營范圍含客運包車服務。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2.持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報名購買本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
六、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25日(含公示時間在內)
(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150元/套
(四)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采購中心供應商卡(無供應商卡的供應商,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投標報名登記表》(潛在投標人須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填表者承擔。)
(五)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方式:
(已購買GGPC-[2012]506項目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可憑原工本費收據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免費索取招標文件。)
1. 現場報名購買(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2. 通過轉賬支付購買,方法如下:
(1)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號: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 事由:2012-506A工本費 ”
(2)登錄采購中心網,在采購文件公示公告欄內下載本項目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投標報名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傳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電(020)22330260工作人員確認報名事宜。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開標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2年12月26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八、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聯 系 人:匡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供應商報名聯系電話:(020)22330260 傳真:***
采購項目聯系人:(020) 22330220蔡佩純 傳真:***
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