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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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11.16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較高的信譽,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有良好的聲譽和業績; 2)投標人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之規定;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