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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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11.07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工程預算投資額:總投資約 13265.27 萬元,其中標段一:約 4922.32 萬元,標段二:約 4650.75 萬元,標段三:約 3692.2 萬元 |
項目名稱 | 花都區城區及周邊農村“水浸街(村)” 三項整治工程施工監理 (標段一、標段二、標段三)監理公開招標公告 | |||||||||||||||||||||||||||||||||||||||||||||||||||||||||||||||||||||||||||||||||||||||||||||||||||||||||||
批復文號 | ||||||||||||||||||||||||||||||||||||||||||||||||||||||||||||||||||||||||||||||||||||||||||||||||||||||||||||
批復單位 | ||||||||||||||||||||||||||||||||||||||||||||||||||||||||||||||||||||||||||||||||||||||||||||||||||||||||||||
招標人 | 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 | |||||||||||||||||||||||||||||||||||||||||||||||||||||||||||||||||||||||||||||||||||||||||||||||||||||||||||
項目所在地區 | 廣州市 | |||||||||||||||||||||||||||||||||||||||||||||||||||||||||||||||||||||||||||||||||||||||||||||||||||||||||||
項目資金來源 | 國有投資 | |||||||||||||||||||||||||||||||||||||||||||||||||||||||||||||||||||||||||||||||||||||||||||||||||||||||||||
招標類型 | 監理 | |||||||||||||||||||||||||||||||||||||||||||||||||||||||||||||||||||||||||||||||||||||||||||||||||||||||||||
公告內容 |
花都區福寧路-建設路雨水渠箱(福寧路與商業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花城路水渠箱(花城路與云山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建設北路-寶華路雨水渠箱(東亞酒店段水浸點改造)工程施工監理公開招標公告
根據花發改基[2012]56號文、花發改基[2012]57號文、花發改基[2012]58號文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資金證明,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現對花都區福寧路-建設路雨水渠箱(福寧路與商業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花城路水渠箱(花城路與云山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建設北路-寶華路雨水渠箱(東亞酒店段水浸點改造)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人。
一、 工程名稱:花都區福寧路-建設路雨水渠箱(福寧路與商業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花城路水渠箱(花城路與云山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建設北路-寶華路雨水渠箱(東亞酒店段水浸點改造)工程施工監理
二、 招標單位: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
聯系人: 晏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魯工、江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 建設地點: 廣州市花都區
四、 工程預算投資額:總投資約13265.27萬元,其中標段一:約4922.32萬元,標段二:約4650.75萬元,標段三:約3692.2萬元
五、 資金來源: 區財政資金
六、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及投標說明
1、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三個標段。
標段一:花都區福寧路-建設路雨水渠箱(福寧路與商業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
標段二:花都區花城路水渠箱(花城路與云山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
標段三:花都區建設北路-寶華路雨水渠箱(東亞酒店段水浸點改造)工程;
2、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結算階段、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服務。
3、建設規模:標段一:新建B×H=2.0×2.0~4.5×2.2渠箱1598米(其中渠箱B×H=4.5m×2.2m,可換算成等面積管渠為d3500鋼筋混凝土管),新建d2240×20鋼管20米和d2040×20鋼管30米、新建d300~d2000雨水干管、支管1832米,以及新建沉砂井、檢查井、雨水口等配套設施。其中標段二:沿花城路新建B×H=2.0×1.8~4.8×2.2渠箱1824米(其中渠箱B×H=4.8m×2.2m,可換算成等面積管渠為d3600鋼筋混凝土管),新建d1800主干管220米,新建d300~d1800雨水干管、支管919米,以及新建沉砂井、檢查井、雨水口等配套設施;標段三:沿建設北路和寶華路新建B×H=2.0×1.2~3.7×1.7渠箱1789米(其中渠箱B×H=3.7m×1.7m,可換算成等面積管渠為d2800鋼筋混凝土管),新建d400~d1350雨水干管、支管852米,以及新建檢查井、雨水口等配套設施;
4、投標說明
(1)投標申請人允許同時申請報名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標段的投標,且可以為同一項目架構人員。投標申請人必須明確標明所報名標段,否則不予通過資格預審。
(2)投標申請人最多只能在一個標段中標,不可以兼中。開標、評標、定標順序將按標段一→標段二→標段三的順序進行,每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不再參與后續標段的評審。
七、公告發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公告發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1 月 3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
注: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1 月 8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1 月 14 日
報名時間: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6:00。
注:報名時間自招標公告截止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 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公益路22號)二樓報名窗口
九、 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 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證書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5、投標人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第3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單項工程合同額:標段一合同價50萬元以上;標段二合同價45萬元以上;標段三合同價35萬元以上。)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6、投標人及其法人和項目總監在招標投標、中標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內沒有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被紀檢監察、檢察部門立案并查證有違法行為
7、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7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7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兩 份,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三、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電話:15802026200 ;地址:***
十四、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和其它法定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五、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公告)報招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
招標人:廣州市花都區城區排水管理所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財貿建設開發監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
投標項目名稱:花都區福寧路-建設路雨水渠箱(福寧路與商業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花城路水渠箱(花城路與云山大道交匯處水浸點改造)工程、花都區建設北路-寶華路雨水渠箱(東亞酒店段水浸點改造)工程施工監理
投標申請單位(蓋章):
注: 1、《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應使用標準格式,(詳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投標申請人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3、本表“報名提交資料要求”中核對原件備查指投標申請人需在投標報名時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確保在招標期間應招標人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工程招標監督機構提出要求后2日內提供原件復查。
4、投標申請人如提交兩項以上業績資料,可將本表第8項按照原格式擴展。
5、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報名資料內作為報名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
6、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7、投標申請人應盡量提供“企業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項的業主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附件二:
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三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本公司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圍標串標行為(以行政主管部門或法院或檢察院書面認定為準)。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編寫工作;本公司與本次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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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