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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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9.24 |
招標業(yè)主: | 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
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 容: | 內容 采購四路 PC 服務器 25 臺 |
關鍵詞: | 服務器 銀行 |
1.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以下簡稱 “ 招標代理機構 ” )受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招標人 ” )委托,就國家開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批服務器類設備采購項目(第二包 PC 服務器 -2 ) 的產品和有關服務 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
2. 采購內容
采購四路 PC 服務器 25 臺(詳見 第五章項目需求書)
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參加多包,請以“包”為單位制作、遞交投標文件 。
3 . 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1) 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相關產品及服務的公司;
2) 投標人的注冊資金為 5000 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 如果投標人提供的主要產品不是投標人自己制造的 ,則須提供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制造商授權函;
4) 如果投標人提供的主要產品不是投標人自己制造的 ,則須提供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原廠服務承諾函;
5) 投標人須通過 ISO9001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7) 投標人財務狀況及應用良好;
8) 只有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投標人才能參加本次招標;
9)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0) 投標人必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11)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投標,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及業(yè)績證明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
4 . 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 2012 年 9 月 3 日 起至 2012 年 9 月 24 日 每天 ( 節(jié)假日除外 ) 上午 9 : 00 時 至 下午 4 : 30 時 ( 北京時間 ) 在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北京市復興路甲 23 號電子大樓 1218 室,公主墳城鄉(xiāng)貿易中心背面)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售價為 500 元人民幣 / 包(含電子文檔),售后不退。若郵購,須另加 EMS 費 50 元人民幣。 請按下述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5 . 所有投標書應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 上午 9 : 00 時 ( 北京時間 ) 之前遞交到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逾期遞交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6. 定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 上午 9 : 00 時 ( 北京時間 ) ,在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招標代理機構: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詳細地址:***
郵 編: 100036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帳 號: 110060836018150019163
電子函件: __ wangxr@ceiec.com.cn 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