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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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8.30 |
地 區: | 南通市 |
內 容: | 全長約3025米。 |
蘆涇河、永興河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蘆涇河、永興河整治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已經上報南通市財政局、水利局批準,資金已落實。現決定對該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
蘆涇河位于南通市港閘區。東起通揚運河,西至長江,全長約5.14Km,沿線與蘆涇劃河、大寨二河、朝陽二河、朝陽河、三牌樓二河、三牌樓一河等支河連通。河道上建有三座控制建筑物,分別為蘆涇閘(位于河道入江口門)、四號橋套閘(位于河道彎道西側)、三牌樓節制閘(位于蘆涇河與通揚運河交匯處)。河道沿線有沿江路、長江北路、城港路、黃海路、長平路、大生路、永興路、永通路、城閘路等跨河道路,河道北側自永興路以西為新建成的蘆涇路。本次擬對蘆涇河進行整治,計劃投資4500萬元。
永興河位于永和路西側,北起通揚運河,南至通港路,全長約3025米。根據河道原設計標準結合總體規劃的景觀要求,擬對該河段未實施護岸的地段實施護岸、河道清淤、景觀綠化。其中對永興河與通揚運河交匯處的老永興閘及位于永興河與東港河交接處的東港套閘進行拆建。計劃投資2000萬元。
2、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工期要求:
蘆涇河、永興河整治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2012年9月24日,計劃竣工日期河道工程為2013年3月底,水閘工程為2013年4月底。
二、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分三個標段:
名稱:蘆涇河整治工程一標段,合同編號:HDZZ/SG-1203。
蘆涇河整治工程二標段,合同編號:HDZZ/SG-1204。
永興河整治工程,合同編號:HDZZ/SG-1205。
蘆涇河整治工程一標段:工程范圍為長江北路~長平路南側(不含長平路橋)段河道,河道長度1.98公里。主要工程內容包括:1、河道疏浚、清雜、河坡護砌、新建親水平臺、河道沿線涵洞出口處理、支河河口外延;2、河道沿線蒸汽管道基礎加固;3、拆除四號橋套閘,重建四號橋節制閘。
蘆涇河整治工程二標段:工程范圍為長平路南側~通揚運河段河道,河道長度2.16公里。主要工程內容包括:1、河道疏浚、清雜、河坡護砌、新建親水平臺、河道沿線涵洞出口處理、支河河口外延、垃圾房拆除重建;2、河道沿線蒸汽管道基礎加固;3、拆除、新建三牌樓節制閘。
永興河整治工程:1、河道疏浚;2、新建護岸;3、老擋土墻加固;4、永興閘拆除重建;5、東港船閘拆除重建;6、工程沿線設8處出水口。
三、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
2、擬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
參加投標的建造師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資質。
四、以下屬于資格審查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
(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資格證明文件中的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若提供虛假材料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8)企業及項目經理
2008年1月至今,有凈寬6米及以上水閘施工經歷。
(9)投標企業提供其所在地的檢察機關出具的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和行賄犯罪檔案的書面證明材料(同時提供單位和建造師)。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須在2012年8月30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以電子文件形式(不具單位名稱)發送至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郵箱(ntslgczbb@126.com)。
六、各投標申請人須于2012年9月19日14時00分前將投標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中心(具體地點另行通知),并在2012年9月19日14時00分開標。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七、本工程招標文件在南通市水利網站“招標文件下載專區”下載,提供下載的時間為2012年8月22日~8月28日。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2012年9月1日前在同一網頁上發布,招標控制價及開標地點2012年9月16日前亦在同一網頁上發布。
八、招標單位:南通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中心
地址:***
九、 附工程施工誠信承諾書
工程施工誠信承諾書
標段:整治工程
中標單位:
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切實防范和杜絕工程施工中“借資質、轉包”等違法現象的發生,本公司特作如下誠信承諾:
1、本標段項目部由“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等”組成,項目經理職責不得由項目執行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等變相替代。其中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每月出勤率分別不低于80%。
2、本公司自愿交納項目經理在場保證金貳拾萬元,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在場保證金每人伍萬元,合計叁拾伍萬元。
3、經業主考核,本標段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中每月出勤率未達到承諾的80%,業主有權沒收在場保證金,本公司自行退場,并于之后2年內不得參與南通市市級城市河道整治工程投標。
施工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