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ZGS—SD—20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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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5.31 |
截止日期: | 2012.06.06 |
招標業主: | 績溪縣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 |
招標代理: | 績溪縣招投標中心 |
地 區: | 績溪縣 |
內 容: | 報價供應商資質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監理資質; 3、派駐現場的總監理工程師為供應商在編的注冊監理工程師,項目監理級人員專業配套齊全,不少于1名市政工程監理員; 等 |
本公司接受績溪縣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的委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績溪縣揚之河重點河段綜合治理工程城區段防洪工程親水平臺火燒板鋪設工程15#、16#施工標段”的施工監理服務,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注意事項:
1、凡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可就本次采購的服務及相關要求,在 2012年6月6日9時30分前,做出一次性書面報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2、成交原則: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不超過限價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供應商報價和承諾一經認可,即為成交的合同價。如出現至報價截止時間提交報價文件的供應商少于3家情形的,詢價小組可依據上述成交原則確定成交結果。
3、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不可撤回,否則,保證金不退還,且該供應商在今后一年內不得參與績溪縣招投標中心的所有采購活動。成交供應商無故2個工作日內不領取成交確認書或領取后2個工作日內不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的,保證金不退還,并由財政部門視其情節做出處罰決定。
4、報價方式:按工程審計結算價的百分比報價,報價區間在1.0%~1.5%以內。
5、付款結算:按工程結算審定總價與成交費率進行結算;參照工程進度付款;付款人:績溪縣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本公司不承擔付款責任。
6、本服務招標文件標準文本中的“合同條款”和供應商的報價函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供應商履行詢價采購合同,如出現違約,由財政部門視其情節做出處罰決定。
二、采購需求
(詳見附件1)
三、報價供應商資質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監理資質;
3、派駐現場的總監理工程師為供應商在編的注冊監理工程師,項目監理級人員專業配套齊全,不少于1名市政工程監理員;
4、注冊地為績溪縣外企業均須按績溪縣住建委建管【2011】173號《外地建筑業企業進績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在績溪縣建管局完成備案手續。
四、要求
1、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2、供應商的報價應包括向采購人提供本次采購服務所需的所有款項。
五、保證金
1、本次詢價的保證金共為人民幣2000元,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6月6日9時,保證金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績溪縣支行,收款人:績溪縣招投標中心,賬號:1317096009200043563,并在備注欄內注明合同編號:YZGS—SD—2012003政府采購詢價保證金。
2、保證金以轉賬、電匯形式繳納,不接收現金,保證金應當從供應商的基本賬戶轉出。逾期繳納保證金或未按詢價文件的要求繳納保證金的,其報價文件將被視為無效。供應商在報價文件中提供了保證金繳納憑證(復印件),但招投標中心在報價截止之日起2日內未收到保證金的,其報價文件被視為無效,即使該供應商已被詢價小組推薦為預成交供應商。
3、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六、報價文件編制
報價供應商按以下次序整理資質證明材料,并請注意本詢價函對原件、復印件的具體要求。報價函件目錄中應有對應頁碼。報價文件為一正一副。
1.報價函;
2.具有有效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報價供應商公章);
3.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報價供應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須加蓋報價供應商公章);
5.企業資質證書和擬派監理組成員資格證書(包括總監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報價供應商公章);
6.詢價函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績溪縣外企業的備案材料等);
7.擬派遣監理組成員一覽表;
8.監理大綱。
七、請將報價函及相關文件資料密封后遞交績溪縣招投標中心(派專人遞交或快遞、郵寄等方式均可,但應當在詢價函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到達績溪縣招投標中心),一式兩份。
八、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績溪縣招投標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63-8166637 傳真:***
詳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