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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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5.16 |
地 區: | 湘潭市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滬昆高鐵湘潭站站前綜合交通樞紐項目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滬昆高鐵湘潭站站前綜合交通樞紐項目已由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潭發改九華發[2014]10號、潭發改九華發[2013]62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湘潭九華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天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滬昆高鐵湘潭站站前綜合交通樞紐項目
2.2 建設地點:位于湖南省湘潭市的九華新區高鐵站南側,西側為蓮城大道,東側為興隆路,南側為長城路。
2.3 規模:站前樞紐項目總用地約9.3公頃,總建筑面積約11.8萬㎡,其中地上兩層,建筑面積約3600㎡,地下兩層建筑面積約11.4萬㎡。項目總投資額約6億元。
2.4 工期要求:7個月
2.5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建設部[2000]80號令
2.7 招標范圍: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8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總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其他資格要求:湘潭市以外的投標企業來湘潭市進行投標活動,必須遵守潭建辦發[2009]169號文件的規定辦理進潭預備案登記手續,并到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USB鎖。(詳見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6&N_ZYBH=420, 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2817)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II)”。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納入評標環節。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肆佰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日9時30分(北京時間)。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請從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6日17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湘潭建設工程信息網進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通過網絡下載的其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4年6月3日9時30分,地點為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湘潭市雨湖區解放南路289號)。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湘潭市以外投標人必須由企業法人代表和項目負責人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
8..行政監督
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湘潭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10.1 所有投標申請人必須按照潭建招[2010]2號文件要求進行投標保證金賬號備案,已辦理備案的不再辦理。所有投標人必須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提交賬戶確認書》并經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備案后,方能參加投標。
(詳見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0.2 單位負責人***
10.3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7天內必須向招標人以銀行保函或銀行轉賬方式按中標價的10%交納履約保證金,逾期未足額交納者視為放棄中標資格。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湘潭九華經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天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郵 箱:643357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