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2.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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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2.05.21 |
招標業主: | 樂平市塔山街道辦坎上及南岸小型灌區高效節水項目部 |
招標代理: | 江西安瀾工程咨詢服務中心 |
地 區: | 樂平市 |
內 容: | 招標金額:約200萬元。 |
關鍵詞: | 安裝工程 工程招標 管材 |
樂平市坎上及南岸小型灌區高效節水項目PE管材采購與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平市坎上及南岸小型灌區高效節水項目PE管材采購與安裝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樂平市塔山街道辦坎上及南岸小型灌區高效節水項目部,現就本項目的施工和PE管材采購與安裝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樂平市塔山街道坎上、南岸、方家等村。
2.2招標范圍:高效節水工程,PE管材采購與安裝。
2.3招標金額:約200萬元。
2.4標段劃分:共1個標段。
2.5計劃工期:約60日歷天 (初步暫定開工日期2012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12年7月31日)。
2.6質量要求:達到相關質量檢測標準的合格及以上質量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為入選《2011年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材料設備產品信息年報》(飲水技函[2011]18號文)塑料管材類生產廠家;
(5)施工企業負責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證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水建管字[2010]192號)要求,臨時水利水電注冊建造師還須取得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本省的以水利廳網站公布的最新名單為準)。技術負責人***
(6)非本省水利系統施工企業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廳有效的《信用檔案》;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擬投入項目管理人員必須符合江西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場有關問題的通知》(贛水建管字[2005]240號)有關規定;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投標的,須以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為聯合體牽頭人。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資格審查采用后審合格制,資格審查辦法詳見招標文件內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自行通過江西安瀾工程咨詢服務中心網下載招標文件,并按要求編制投標文件。
5.2招標文件費:400元/標段(售后不退)。
5.3招標文件費須在2012年5月21日17時00分前與投標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入指定帳戶(詳見招標文件內容);投標人在銀行辦理轉帳時應注明“樂平高效節水PE管材”字樣,并保留銀行單據原件在開標現場以備核查,否則其投標無效。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22日14時00分,地點為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有關事項說明
7.1如有本次招標的澄清、修改等補充材料,將于投標截止時間15天之前在江西安瀾工程咨詢服務中心網站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若發布時間不足15天,將相應順延開標時間。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樂平市塔山街道辦坎上及南岸小型灌區高效節水項目部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安瀾工程咨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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