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ZB-1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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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2.01.23 |
截止日期: | 2014.02.13 |
地 區: | 湘潭市 |
關鍵詞: | 道路 路 |
湘潭高新區板馬路I標道路工程建設-移交(BT)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LYZB-130403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湘潭高新區板馬路I標道路工程已由湘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潭發改投(5)【2013】30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湘潭高新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湘潭凌云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采用建設-移交(BT)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湘潭高新區板馬路I標道路工程建設-移交BT項目
2.2 建設地點:北起產業北路,南至雙馬安置區(K1+173.812-K2+630段)。
2.3 規模:道路長度1456.188米,寬度50米。技術標準為I級城市主干道,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設計汽車荷載采用城市-A級。
2.4 工期要求:365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保修期2年。
2.7 招標范圍:
(1)投資范圍: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建設投資。
(2)施工范圍:主要工程內容為路基、路面、排水、標志、標線、路燈、綠化景觀等(具體以甲方提供的施工設計圖所列內容為準)。
2.8 BT項目運作模式:
招標人負責完成本工程前期工作,保證本項目工程能夠獲得批準和合法有效。
投標人中標后,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在項目所在地組建項目公司(項目部)。項目公司(項目部)成立后履行中標方項目法人職責,負責本項目全部投資并組織施工、建設管理、移交。
工程項目建成后,由招標人組織交工驗收,合格后由招標人接收、使用和保養,并根據合同向中標人分期支付回購款。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注冊資金在1500萬元人民幣及其以上(聯合體投標人所有成員都必須滿足)。
3.2 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3 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財務狀況良好,具有滿足本項目建設的相應資金或融資能力;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等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3.5 商業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6 單位負責人***
3.7 項目管理部要求:項目經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3.8 湖南省以外的投標施工企業必須具有“入湘施工登記證”。
3.9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除滿足上述要求外,還應滿足:
a、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2個,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投資方;
b、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10 投標人須承諾(其他要求):
A、在中標后15個日歷天內在項目所在地組建項目管理公司(項目部);
B、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七日內向招標人繳納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備案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有意愿的投標人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協議書、銀行開戶許可證、項目負責人***
6.2招標澄清答疑文件在湘潭建設信息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湘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標室(地址:***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招標監督
行政監督:湘潭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電話:***
紀檢監察:湘潭市監察局、湘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紀檢監察室 電話:***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湘潭高新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湘潭凌云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