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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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01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海州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工程規模 新建住宅234357.7平方米 配套公建6626.9平方米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工程編號 LYG201012004
工程名稱 錦屏磷礦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市海州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 連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海州區錦屏鎮
工程規模 新建住宅234357.7平方米 配套公建6626.9平方米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01200407 錦安新村土建、一般水電施工 公開招標 8400 2011-10-30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日期 2011年11月25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2年1月1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3年6月30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1年11月25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1年12月1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本次招標的錦安新村建筑面積49981.27平方米,層數6層。
企業資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經理資質: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質
其它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 及連建管(2011)101號文精神。 2、外地投標人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在投標前為此必須做出承諾(詳見連建管(2006)308號文)。 3、資格審查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建造師進行投標。一個建造師及其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需承擔下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經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建筑業處備案后方可承擔。 3.1、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3.2、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資審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建造師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資審文件正本內,副本內放復印件。 4、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投標人須滿足資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建造師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5)本工程拒絕聯合體投標;(6)資格申請書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8)項目經理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擬報建造師需提供現無“尚未完工的工程”證明(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以公章為有效,內設機構章對外無效);(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工程執行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文、連清欠辦[2010]4號、連清欠[2011]9號]、蘇清辦2011] 13號文 。 6、本工程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件,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 7、本工程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1)投標報價70分;(2)施工組織設計20分;(3)投標報價合理性(-4分) (4)信譽2分。 8、投標報名時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建造師證原件及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原件(以上資料同時提供復印件一份)、及企業法人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注冊建造師身份證復印件前來報名;招標投標的每個環節,該經辦人不得更換,每個環節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 9、若中標價比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低5%以上,中標人除應當按照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外,中標人還應當在合同簽訂前按照中標價與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之差向招標人另行提交中標差額保證金。 10、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始終,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終止該投標人的招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11、投標人必須于開標前五天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以個人、企業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名義或從他人賬戶、投標人企業的其他賬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無效。投標人應及時向收取投標保證金單位索取證明,退還保證金退至投標人企業的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超出招標文件規定時間和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作重大偏差處理。 12、本工程執行蘇建招(2010)333號文、連建招(2010)323號文規定,實行法定代表人面談制度,拒絕接受投標單位提供法定代表人錄音、錄像光盤。 13、本工程執行連監管【2011】72號文《關于印發《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建規字【2010】7號文《江蘇省省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連監管【2011】110號文《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業核驗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法,(1)投標報價70分;
(2)施工組織設計20分;
(3)投標報價合理性(-4分)
(4)信譽2分;
在統計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時,必須在所有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
一、投標報價(70分)
以經評審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標價格得最高分(70分),并以此為基準確定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得分,投標價格高于該基本價格的,每高出1%的扣0.6分;評標過程中,數據和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施工組織設計20分
施工組織設計,主要包括:
1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1分
2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安全防護,要求各投標單位在踏勘現場后充分考慮現場施工場地條件,做出合理的現場平面布置。2分
3 、采購、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2分
4、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2分
5、依據工程總工期及各節點工期要求提供保證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施工優化措施、與其他專業協調配合的組織措施等; 4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1分
7、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2分
8、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1分
9、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1分
10、冬雨季施工、成品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1分
11、 工程項目工會的組織及運行措施。1分
12、項目經理現場答辯。2分(其中陳述分值1分,答辯分值1分)
評審要點及得分
內容 分值 評審要點及得分 項目 負責 人陳 述及 答辯 項 目 負 責 人***
0.7分:對總體情況比較了解,對項目的現場各種條件有較深的調查和了解并有相應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比較準確、解決措施比較得力,對施工計劃表述比較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比較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5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了解,對項目現場的各種條件有一定的調查和了解基本有相應的解決問題方法,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基本準確、解決措施基本可靠,對施工計劃標書基本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基本完整、符合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相一致。
0.3分:對總體情況基本不了解,對項目現場各種條件沒有深入的調查和了解,或對工程重點、難點把握不準確、解決措施不得力,或對施工計劃表述不清晰,對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工期保證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論述不完整、不符合實際,或與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不一致。
項目
負責
人答
辯分
值0-1
分 1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深刻、回答準確,重點突出、言簡意賅、簡單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比較深刻、回答提問比較準確,重點比較突出、簡單明了,表述比較清晰。
0.5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基本理解、回答提問基本準確、能基本回答重點問題、標書基本清晰。
0-0.3分:對評委提出的問題理解不清楚、回答提問不準確,或對重點不把握、標書不清晰。
說明:
(1)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下列評分幅度進行評分:
90≤優<100;80≤良<90;60≤中<80;30≤差<60。各投標文件該部分的最終得分時,取所有評審技術標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三、投標報價合理性(-4分)
說明:
(一)本項指標為扣分項目;
(二)本項指標用于對投標報價中不平衡報價的評價。
(三)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中不平衡報價的數量和對投標總價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評分幅度進行評分:
0≤優<1 1≤良<2 2≤中<3 3≤差<4
四、信譽(2分 )
1、各投標單位在開標時應出具投標單位工商注冊地地市級檢察機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出具的近兩年來有無行賄行為記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2、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存在“不當行為”,則扣除2分信譽分值;
3、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得0分;
4、開標時潛在投標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當行為”的證明,則信譽分得2分;
5、備注:
5.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工商注冊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為準,部門章無效);
5.2關于建設局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負責查詢;
5.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負責查詢;
招標人保留對中標候選人所報業績及投標全過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實性的最終核實權,若經考證所提供信息不真實,則取消其中標權,并視情節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市海州區西南路20#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連云港新浦區通灌北路103號 聯系人***
傳真 0518-85602024 電話 0518-85602023
郵編 222001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1年11月25日至 2011年12月1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2時 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1年11月25日至 2011年12月1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2時 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連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