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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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2.02 |
招標業主: | 231省道鹽都段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江蘇省 |
內 容: | 標段劃分: 本招標工程共分 一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內容如下: 標段名稱 招 標 內 容 建設規模 投資額 一標段 231省道鹽都段信號燈工程 約188.87萬 |
231省道鹽都段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231省道鹽都段信號燈工程
1、建設單位:231省道鹽都段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2、項目名稱:231省道鹽都段信號燈工程
3、招標代理: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4、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鹽都新區
(2)計劃開、竣工時間:2011.12.5-2012.1.14
(3)質量要求:合格
(4)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自籌已落實
5、標段劃分:
本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內容如下:
標段名稱招標內容建設規模投資額
一標段231省道鹽都段信號燈工程約188.87萬
6、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資質和要求: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項目經理具有小型項目管理師執業資格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且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同時應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自2007年1月1日至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開始發布之日止,投標人及其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記錄。
(4)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7、資格審查辦法:資格后審(招標文件詳見附件)
8、招標公告開始發布時間:2011年11月15日8:30時。
9、本項目開標時間為2011年12月2日9:00時。
10、評標辦法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11、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則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或投標人在鹽都區招投標采購信息網有不良行為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評標時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12、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咨詢、投訴電話:***
建設單位:招標代理單位:
231省道鹽都段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華法定代表人:徐林
聯系人:束會平聯系人***
聯系電話:88115026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