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0724-1101K07N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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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11.15 |
截止日期: | 2011.11.21 |
招標業主: | 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瀾石派出所 |
招標代理: |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區: | 佛山市 |
內 容: |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人必須是家具生產制造商; 3.參加投標的投標人代表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瀾石派出所的委托,現就以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 項目名稱
禪城區瀾石派出所辦公家具供貨資格項目
二、 項目編號
0724-1101K07N3559
三、 項目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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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投標人準入資格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人必須是家具生產制造商;
3.參加投標的投標人代表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 招標文件公示
公示時間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21日(北京時間)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無效)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六、 投標要求
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須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并經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審核備案后正式發放招標文件。經備案后的供應商方能參與本項目投標,否則本公司將拒絕接收其投標文件。
七、 領取采購文件方式
時 間:2011年11月15日至2011年11月21日每天(節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時間)。
地 點: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21號金海廣場1905室
方 式: 憑以下資料到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法人授權書原件(加蓋公章及加蓋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名)。
售 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 遞交投標文件
時 間:2011年12月7日下午14:30~15:00(北京時間)
地 點: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21號金海廣場1905室
九、 開標會
時 間:2011年12月7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
地 點: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21號金海廣場1905室
十、采購人
采購人名稱: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瀾石派出所
聯系人:楊先生 電 話:***
十一、采購機構名稱
名 稱: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