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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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10.13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招標范圍:大壩安全監測系統的設備采購、安裝、軟件編制及安裝調試、竣工驗收、售后服務等。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大壩 水庫 |
1. 招標條件
根據省財政廳、省水利廳《關于下達2011年度省級維修養護及湖泊管理經費的通知》(蘇財農【2011】89號)精神,省水利廳同意小塔山水庫大壩安全監測系統更新改造。核定省級補助經費100萬元,用于小塔山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自動化系統恢復的補助費用。本工程資金為政府投資,資金已落實。該工程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招標人:贛榆縣水利局
工程名稱:小塔山水庫大壩安全監測系統更新改造工程
招標范圍:大壩安全監測系統的設備采購、安裝、軟件編制及安裝調試、竣工驗收、售后服務等。
工 期:計劃工期45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的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1)獨立的法人資格;
(2)應作為總承包人在過去五年中至少承擔過三項類似性質和復雜程度相應的項目。
(3)具有承擔本項目的技術能力、人員配備、質量保證能力,
(4)財務狀況: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
(5)投標人履約信譽良好,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記錄。
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能作為投標人參加投標:
(1) 被責令停業的;
(2) 被取消投標資格的;
(3)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3)投標人應提交下列證明其資格的材料:
(1) 投標人的基本情況,并附投標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資質證件的復印件及其證明。
(2) 近期完成的類似本招標工程的工程情況。
(3)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況。
(4) 最近三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中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的復印件(附審計報告或其它證明材料),并說明為實施本合同擬投入的流動資金金額及其來源(附證明材料)。
(5) 履約信譽的證明材料。
4)本合同工程項目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分包與轉包:本工程不允許分包與轉包。
4、報名截止期
截止日期:2011年10月13日17時30分
報名地點:連云港德暉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點:新浦區蒼梧路6#龍河大廈A座509室
聯系人:張捷 電話:***
5.報名時須提供的資質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資質證書(副本);
(3)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類似工程合同協議書;
以上均需交驗原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投標保證金金額:貳萬元人民幣(報名前提交到連云港德暉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投標保證金形式:現金方式
收款單位:連云港德暉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帳 號:518 358 613 605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蒼梧支行
6、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7、發布公告時間
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