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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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25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亭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擬在道路兩側綠化分隔帶內安裝雙臂三光源路燈106套,光源為NG250+NG150W*2高壓鈉燈,兩側人行道側緣安裝人行道燈94套,交叉路口安裝6火中桿燈16桿,3火中桿燈4桿,工程造價約300萬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公路 路燈 路 |
一、鹽城市亭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施的亭湖區東繞城公路建設項目已經鹽城市亭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獲批準文號:亭發改審[2010]63號。工程建設資金自籌、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路燈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擇施工承包人。
二、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網上報名方法(咨詢電話:***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亭湖區東繞城公路(世紀大道-飛馳大道)路燈工程。
(2)工程地點:鹽城市亭湖新區
(3)工程規模:擬在道路兩側綠化分隔帶內安裝雙臂三光源路燈106套,光源為NG250+NG150W*2高壓鈉燈,兩側人行道側緣安裝人行道燈94套,交叉路口安裝6火中桿燈16桿,3火中桿燈4桿,工程造價約300萬元。
(4)發包方式:包工包料。
(5)質量標準:合格。
(6)工期要求:工期20日歷天,計劃2011年8月26日開工。
五、發包范圍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含供電勘察、設計、變壓器安裝(2臺)、電力施工、“三遙終端”、防盜終端、節電器安裝等直至通電亮燈的全部工程量。詳細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有效書面文件為準。
六、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企業的獨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項目負責人投標時須提供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原件;三級施工資質的項目負責人***
通過資格預審合格的項目負責人***
(3)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
(4)投標人須保證委托代理人、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投標時,投標人應提供委托代理人、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七、本工程采用“資格預審”辦法確定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家時,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大于3家(含3家)時,招標人將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
八、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后評標細則)。
九、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各投標申請人須登入鹽城市招投標網(詳情見“通知公告”)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本公告網上報名時間自2011年8月18日16:00至2011年8月25日16:00(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信息入庫,會導致無法投標報名)。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請合格投標人通過鹽城市招投標網上報名系統“最新信息欄”查看,并到鹽城市招投標交易中心三樓招標文件發售窗口購買。(聯系電話***
十、資格審查方法:投標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如缺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2)資質證書(副本);(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副本);(4)符合申請人主要資格條件中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注冊證書(臨時執業證書)或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原件;(5)項目負責人***
十一、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方可領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
十二、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在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獲取招標文件、獲取招標文件后無故放棄投標的,招標人將提請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在網上予以公示3個月,在公示期間,其它政府投資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報名。
十三、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
招投標監管機構投訴電話:***
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電話83080019;
鹽城市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電話:***
建設單位(簽章):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人:于朝陽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15-89918608 聯系電話***
地址:亭湖區新區機場路與新河路交界處 地址:***
附件: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按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計分。根據得分高低推薦標明順序的三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依法確定中標人。
一、項目組人員情況審查:
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項目部主要人員(含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二、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三、評標基準價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系數A,A的取值范圍為93%—96%,具體數值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現場抽簽決定。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最低的得70分。
2.2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最低有效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分部分項少于10項的,全部清單項進行重點評審)。
3.2 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
3.5 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承諾招標文件要求質量標準及以上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承諾工期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滿足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20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9~20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4)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6)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7)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8)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9)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六、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2、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3、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無效標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