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AZBCG-201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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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8.03 |
截止日期: | 2011.08.18 |
招標代理: | 來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
地 區: | 來安縣 |
內 容: | 2010年統計年鑒印刷 |
項目編號:LAZBCG-20110121
來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受托,以詢價采購方式采購來安縣統計局所需的貨物和服務。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采購需求
1.采購項目
《來安縣2010年統計年鑒》500冊
2.具體要求
①開本:32開,14*20.3cm
②P數:彩頁部分26P,單色部分:250P
③紙張要求:彩頁部分采用200G銅紙板,單色部分采用80G雙膠紙
④裝訂要求:封面燙金字,精裝(漆布或PVC,裱糊200G銅版);環襯采用250G銅骨特種紙,索線膠
3.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90日內完成印刷并交書。
4.交貨地點:來安縣統計局
二、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經濟實體;
2.報價供應商須具有省級頒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采購函疑問與澄清
如供應商對采購函有疑問,請于報價截止日3日前將疑問內容以電子郵件***
四、報價書編制、裝訂、密封要求
(一)報價書的編制
1.報價供應商須提供包括以下內容的報價書一式貳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副本內容不一致的以正本為準):①報價書封面;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③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④報價函;⑤印刷經營許可證復印件;⑥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⑦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對。本詢價函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必須依給定的格式制作;本采購文件未給出格式的,各報價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
2.本次詢價只允許有一個方案,一個報價,多方案、多報價的將不被接受。
3.報價供應商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價格固定不變,其報價均包括產品運輸、安裝、稅費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所有費用。
4.供應商如對本詢價函報價,即表示認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則,該供應商在今一年內不得參與我方組織的任何政府采購活動。
(二)報價書的裝訂
報價書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應分別裝訂。裝訂應采用普通訂書機裝訂或膠裝,不得采用活頁夾裝訂;否則由此造成松散、脫落的,后果由報價供應商自負。
(三)報價書的密封
報價書的正、副本均須密封在密封袋內,密封袋上應標注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開標時間、投標人名稱,封口處須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報價書將被拒絕接收。
五、報價書的提交
1.報價書提交截止時間:2011年8月18日上午9時30分。
2.報價書提交地點:來安縣招標采購交易中心第2開標室(來安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五樓)。
六、報價保證金
報價供應商須隨報價書繳納報價保證金(人民幣)600元,報價保證金采用現金繳納,由交易中心于報價現場收取。成交供應商的報價保證金在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報價供應商的報價保證金當場退還。未繳納保證金的報價無效。
七、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原則和要求
1. 采購人根據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在來安縣招標采購網“中標公告”上予以公布。該供應商的報價即為成交的合同價。
2.本項目采購預算為3萬元。報價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采購預算,否則報價無效;報價供應商的報價低于成本價且不能說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證明材料的,報價無效。
八、合同條款
1. 詢價采購函、成交供應商的報價書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2.付款方式:成品交貨并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憑驗收材料和稅務發票付全部貨款(與采購人辦理結算)。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箱:lazbcg5695@163.com
郵編:23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