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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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10 |
招標業主: | 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設公司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術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路線全長約3.5km。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收費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津濱高速公路空港經濟區聯絡線(港城大道-津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經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關于對津濱高速公路空港經濟區聯絡線(港城大道-津濱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津發改城市[2011]96號),初步設計已經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批復(《關于對津濱高速公路空港經濟區聯絡線(港城大道-津濱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市政公路管理計[2011]36號),項目業主為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設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津濱高速公路空港經濟區聯絡線(港城大道-津濱高速公路)工程起于港城大道,在港城大道以南約1.0km處跨越緯十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跨越京津塘高速公路后繼續向南連續跨越規劃次干路和規劃主干路后繼續向南跨越津北路,終點接津濱高速公路,路線全長約3.5km。
2.2本次招標范圍為:
本次招標收費站工程的施工。共分為1個標段:
第5標段:K17+965.978~K21+526.744范圍內收費站房、收費島、罩棚等工程;
2.3計劃施工工期:2011年7月20日~2011年10月15日,共計:87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3.4投標人每標段提交100萬元人民幣的誠信保證金及20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確保誠信保證金及投標保證金在指定時間前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的帳戶,否則視為投標文件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時00分,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打印件或彩色復印件(正反面)及購買人本人身份證前往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廣銀大廈505室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圖紙每套售價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不組織
投標預備會時間:不組織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1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三樓公議室(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與衛國道交口順馳立交橋旁)。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設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術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開區二緯路18號 地 址:***
郵 編: 300100 郵 編: 300074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