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閩建融(Z-2011)招字0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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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4.16 |
截止日期: | 2011.04.22 |
招標業主: | 平和縣山格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平和縣 |
內 容: | 工程總建設規模:約176萬元; |
關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街 路 |
平和縣山格鎮新興街道路工程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平和縣山格鎮新興街道路工程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山格鎮新興街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平發改招[2011]3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和縣山格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為業主自籌,招標人為平和縣山格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招標編號:閩建融(Z-2011)招字011號
2.2. 建設地點:平和縣山格鎮新興街;
2.3. 工程總建設規模:約176萬元;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平和縣山格鎮新興街道路改造。
2.5.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三級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3.2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3.3年檢合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項目經理須是投標人在職職工,具備二級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含臨時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
3.5投標人應符合以上條件且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投標。
3.6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4月18 日至2011年4月22日,每天上午 8 時30分至 11時30分,下午 3 時00分至5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下列地點辦理招標文件:漳州市勝利東路東湖大廈5樓——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法(招標最高限價與預算價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1年5月9日(含2011年5月9日)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銀行轉賬方式;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5月11日上午10:00時,地點為 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五樓會議室。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平和縣山格鎮人民政府 ;
地址:***
電話: 陳先生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0596-2926609 傳真:***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