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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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宜昌市公安局 |
地 區: | 宜昌市 |
內 容: | 防雷系統項目 |
根據宜昌市公安局"關于申請防雷系統項目項目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申請",現對"宜昌市公安局關于申請防雷系統"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公告,如有質疑,請在公示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電話或傳真方式向宜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提出。
一、采購人名稱:宜昌市公安局
二、項目名稱:防雷系統項目
三、擬單一來源的成交供應商:市防雷中心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符合湖北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印發的《關于實施單一來源政府采購方式的管理規定》(鄂財采發[2009]3號)第四條第(四)種情形“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需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要求。
宜昌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聯系人***
聯系電話及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