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440306201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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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1.31 |
截止日期: | 2011.02.24 |
招標業主: | 深圳市寶安區民治街道辦事處 |
招標代理: | 廣東宏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深圳市 |
內 容: | 計劃總投資:10929.18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4731.3100萬元 |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房建工程專業承包其他
項 目 編 號:44030620110024
項 目 名 稱:深圳北站周邊地區綜合提升工程第四項目(立面整治)深圳北站周邊地區綜合提升工程五批項目
工 程 編 號:44030620110024002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北站周邊地區綜合提升工程(第四、五批)項目二標段
工 程 地 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深圳市寶安區民治街道向南華僑新村、逸秀新村、民樂村的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宏茂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經辦人:陳苗輝 辦公電話:83948455-188, 移動電話:***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寶安區民治街道辦事處
經 辦 人:甘柳明 辦公電話: 81718360,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10929.18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4731.31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
本次招標內容:其他: 立面刷新、給排水、景觀照明 。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1年3月1日 至 2011年4月30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11年1月31日09:00時 至截標時間 2011年2月24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先評后抽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質疑截止時間:2011年2月14日10:00時,
答疑截止時間:2011年2月18日18:00時,
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5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 政府預選承包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Ⅱ、Ⅲ組
擬派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房屋建筑專業)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3、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4、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項目經理一級、二級已停止使用 。
7、根據《關于印發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建設工程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深寶府辦[2010]94號)的有關規定,建設方有權對本方所投入的資金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