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JCZC(單)2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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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2.17 |
截止日期: | 2010.12.23 |
招標業主: | 金昌市公安局 |
地 區: | 金昌市 |
內 容: | 供應商應具備以下資質: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與實施本項目相對應的工商營業范圍);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投標人應出具聲明函); 6、具有甘肅省安防一級資質; 7、注冊資金600萬元以上; 8、具有公安、司法監管系統技防建設業績; 9、提供主要品目(主要品目為嵌入式硬盤錄像機、交換機)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授權函(原件)及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0、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關資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