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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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24 |
招標業主: | 浙江濱海新城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杭州中誠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總投資:10600.00萬元; 招標估算價:229.09萬元 |
關鍵詞: | 監理 路 |
浙江濱海新城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的環城東路一期修復、通港大道一期新建工程監理 項目,招標申請已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現公開發布招標公告。有關內容如下:
一、招標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環城東路一期修復、通港大道一期新建工程, 工程地點:濱海新城。
2、招標范圍:環城東路一期修復工程、通港大道一期新建工程范圍內所有工程內容的監理
3、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預審。
4、總投資:10600.00萬元; 招標估算價:229.09萬元。
5、資金來源:自籌。
6、工程類別:環城東路一期市政二級、通港大道一期市政一級;結構:;層數:層;幢數:幢;最大跨度:;建筑面積(長度):0 m2(m)
7、質量要求:合格;計劃工期要求:與施工工期同步。
二、投標報名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級(含)以上監理企業資質?偙O專業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2、主要的資格條件:企業需要在相關部門備案(紹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1)企業需要在相關部門備案(紹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建設局備案);(2)各投標人在招標人(浙江濱海新城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9日在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3個監理招標標的中,最多只能有1個標的被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即本監理招標項目開標前已有一個標的被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該投標人不得進入本監理招標項目的投標;(3)本工程邀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議。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因故無法準時出席開標會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紹興市區公證機構現場公證簽署具體投標項目的委托授權書,并委托本企業的相關人員出席開標會議。
3、報名及資料要求:本工程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車站路216號)四樓建設項目投標報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報名,投標申請人同時應委派交易員向招標代理機構窗口工作人員提交下列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紹興濱海新城管理委員會建設局備案回執;(2)總監注冊證書。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時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實,作為資格預審的依據。未及時進行刷卡報名和提交核驗資料的,不予報名。
4、資格預審文件工本費0元;招標文件工本費:500.00元,圖紙押金:0元。
5、報名時間: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節假日除外)
6、報名地址:***
三、其他有關內容
1、評標入圍方法:按紹市公管辦(2009)32號文執行
2、投標保證金:45000.00(肆萬伍仟元整)元,投標保證金在領取招標文件時繳納,必須為投標人基本賬戶開具的票據,即匯票、電匯、轉帳支票等(不包括現金)。保證金繳入賬戶:紹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紹興銀行營業部;賬號:0900000103411100010。
3、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中標方式:最高分中標
4、工程款支付:完成施工總工程量的30%后支付合同價的20%;完成施工總工程量的50%后支付至合同價的30%;完成施工總工程量的80%后支付至合同價的60%;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實際施工部分)的85%;工程竣工結算經有關部門審計完成后付至合同價的95%,余款5%作為保修期(或缺陷責任期)間監理責任,在工程保修期(或缺陷責任期)滿后28天內付清
5.招標聯系人:蔣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聯系人:小金 聯系電話***
四、若本公告相關內容與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不一致,以正式發出的招標文件為準。
招標人:浙江濱海新城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杭州中誠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