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XZCGTZ-20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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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0.21 |
截止日期: | 2010.11.28 |
招標代理: | 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西藏自 |
內 容: | (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企業;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關鍵詞: | 公務用車 公務 用車 |
關于征集自治區級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商的通知(XZCGTZ-2010-05)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擴大自治區級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的范圍,現公開征集自治區級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商,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在全區征集自治區級公務用車協議供貨商,為自治區區直各部門提供供需渠道,實現供需雙方雙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規范操作,競爭擇優,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體現“效率、公正、權威”的工作宗旨,達到保證采購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采購程序的目的。
二、投標供應商條件
在拉薩市有固定營業場所,注冊資金在300萬元以上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投標。
(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企業;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廠家直接授權書(即整車銷售、配件供應、售后服務、信息反饋),進出口經營權;
(二)依照市場價格提供產品優惠幅度(即:下降幾個百分點),執行過程中達不到優惠幅度取消協議供貨商資格。
三、協議供貨范圍和期限:
本次協議供貨范圍:公務用車。協議供貨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
四、其他事宜
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28日-11月28日(上午9:30-下午6:30,節假日除外)
本次報名工作不接受郵寄、傳真或信函等非現場形式的報名或投標。報名時請持三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和涉及本項目的相關資格證原件。
凡對本次公務用車報名提出公務用車方面或其它方面問詢,請在2010年11月18日前與下面聯系人***
地址:***
郵編:850008
聯系人***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