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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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0.13 |
招標業主: | 寧波市鎮海新城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寧波世明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寧波市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并同時具備經寧波市鎮海區建設與交通局登記過的《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專業為市政類專業)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以上投標人及其人員均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 3.2投標單位不接受組成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三個月內及項目負責人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一年內在寧波工程建設不得有不良行為記錄,否則投標申請被拒絕;投標人及其員工在近三年內不得有賄賂行為記錄;否則投標申請被拒絕。 |
關鍵詞: | 監理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鎮海區城鎮截污三期工程-新城南區沿莊市大道截污工程已由寧波市鎮海區發展和改革局以&<60;鎮發改[2010]17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鎮海新城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總投資為950萬元,其中本項目工程造價約為400萬元,建設資金由新城管委會籌集,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寧波市鎮海新城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現已具備招標條件,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位于寧波市鎮海新城,沿莊市大道(世紀大道—兆龍路)鋪設DN400-ND500二級截污管約1800米。招標范圍為:鋪設截污管、配套河坎修復、路面及綠化恢復等工程等施工項目全過程監理。進度控制目標同施工工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并同時具備經寧波市鎮海區建設與交通局登記過的《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項目負責人***
3.2投標單位不接受組成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在報名截止日之前三個月內及項目負責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 年10月8日至 2010 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時00分至 11 時00分,下午 14 時00分至 16 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投標單位交易員本人佩戴交易員證到寧波市鎮海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中廳資格審核通過后,即可報名并發放招標文件。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提供下列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寧波市鎮海區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并蓋章,可由鎮海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
(2)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交易員證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總監理工程師注冊資格證書、總監業績本;
(5)提供經鎮海區建設與交通局登記的《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 元,售后不退。根據招標(代理)人通知的地點、時間和其它條件領取其他資料。
4.3 本項目招標文件不采取郵寄方式。
4.4第一次報名單位報名資料中未發生變化的,只需提供第二次報名表;否則需提交全部報名資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0月27日9時 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9 時00 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寧波市鎮海區沿江西路 200 號(寧波市鎮海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 標 人:寧波市鎮海新城南區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人:寧波世明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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