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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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0.11 |
地 區: | 鎮江市 |
內 容: | 京谷大廈燈光工程 |
關鍵詞: | 燈光 工程招標 |
歡迎符合本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次談判活動,項目名稱:京谷大廈燈光工程,談判文件編號:ZJZC-(2010)競字第0063號。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1、合格的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d、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合格的供應商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整;
3、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有由建設部或省建設廳頒發的城市道路照明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者機電設備安裝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二、談判文件發放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09月27日--- 2010年10月11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點:鎮江市政府采購中心(鎮江市長江路33號廣電大廈行政服務中心三樓332室)
三、采購方式、成交人數量(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1)本次采購采用競爭性談判。
(2)本次談判確定的成交人數量:1家
領取談判文件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已年檢);
(2)領取談判文件的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蓋公章);
(3)本項目要求提供的相關資質及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開標時攜帶備查);
(4)廉政公約(見“鎮江政府采購網”本項目談判公告中“附件下載”。打印后加蓋公章,不得修改其條款);
(5)承諾函(見“鎮江政府采購網”本項目談判公告中“附件下載”。打印后加蓋公章,不得修改其條款)。
四、采購范圍及要求:
本次采購主體為京谷大廈燈光工程,須包含燈具安裝、調試等,直至項目驗收合格,交付買方使用的全部費用。“根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不得為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否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具體內容詳見本談判文件第四部分項目要求。
五、采購人信息:
聯系人:謝先生 電話:***
六、現場答疑時間:2010年10月12日9:30 地點:鎮江市糧食局 供應商應認真進行現場勘測并認真核對談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談判響應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如有缺項、漏項、數量不足或不明確等情況,各供應商應在現場勘測及答疑會上提出,否則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各位供應商必須準時參加,并在勘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未參加現場勘測或未在勘查記錄上簽字的供應商,其談判文件將被拒絕。
七、供應商在談判時,供應商在談判時,需交納人民幣0.14萬元的談判保證金和0.56萬元的談判誠信金給鎮江市政府采購中心(共計 0.7萬元),談判保證金及誠信金(僅接受以下幾種形式:同城轉賬支票;銀行匯票、本票;銀行電匯憑證、現金解款憑證)必須在談判響應書遞交截止時間前交給接受談判響應書的鎮江市公證處公證員(代收),現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則談判響應無效。
八、談判地點:鎮江市政府采購中心(鎮江市長江路33號廣電大廈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第三開標室)
九、提交談判響應書時間:2010年10月15日北京時間9:00至9:30(投標截止時間)。
十、談判時間:2010-10-15北京時間9:30,屆時請供應商代表(3人以內)出席談判會議。
十一、領取談判文件聯系人***
聯系電話:0511-85999339 傳 真:***
十二、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0511-85999335 傳 真:***
十二、鎮江市政府采購中心帳戶(該賬戶僅適用保證金的繳納)
收款單位:鎮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江蘇銀行鎮江黃山支行 帳號:7012018800000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