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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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9.01 |
招標業主: | 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南通東洲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啟東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江海路南延全長約3498米,寬100米。 |
關鍵詞: | 公路 監理 路 |
1、 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的江海路南延(沿江公路~啟東港)工程已經批準實施。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已落實。因第一次報名的投標申請人不足三家,現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擇優選定監理人。
2、 南通東洲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221線省道啟東段(沿江公路~啟東港)。
(2)工程規模:江海路南延全長約3498米,寬100米。
(3)工 期: 對應工程施工期
(4)質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過合格標準驗收。
4.本招標工程共分壹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施工圖紙所示道路路基、給排水、橋梁、管涵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施工監理(詳見招標文件)。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以下簡稱交通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建設部)核發的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2)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有交通部或建設部道路與橋梁專業或公路專業(部監)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人員數量為一名;
(3)擬派總監代表:具有交通部門或建設部門道路與橋梁專業(省專監及以上)公路、市政工程等相關專業省級及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人員數量為一名;
(4)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具有交通部門或建設部門道路與橋梁專業(省專監及以上)公路、市政工程等相關專業省級及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人員數量為一名;
(5)擬派監理員:具有交通部或建設部道路與橋梁專業、公路、市政工程等相關專業省級及以上監理員執業資格,人員數量為二名;
(6)擬派試驗員:具有試驗檢測類試驗員執業資格,人員數量一名;
6、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內容必須真實, 如有提供虛假材料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且記不良行為一次并網上公示;
(6)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兼職;
(7)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從2007年至2010年監理過類似工程,且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擔任過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并取得良好信譽;
(8)企業從2007年至2010年監理過類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譽;
(9)外地企業來啟東參與招投標的,須提供其所在地的檢察機關出具的有無行賄犯罪檔案或行賄行為記錄的書面證明材料。
7、請申請人于2010年 9月 1 日9:00時至2010 年 9 月 1 日17:00 時(午休時間除外)到 啟東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信息大廳(啟東市人民中路683號建筑業大廈三層) 報名,報名經辦人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按 本招標公告附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要求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及證明材料 。
8.特別提示:
(1)通過本工程資格預審的所有擬派監理人員在投標文件中不得變更。
(2)投標人可從(南通市工程建設網)或(啟東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中心)等網站查閱并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
(3)第一次已報名并提交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申請人可不參加第二次報名就可進入資格審查階段。
(4)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附件:附件1《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附件2《評標辦法》。
10、投標人需提供的材料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文件》。
11、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戴 新 聯系電話***
12、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洪小花 聯系電話/傳真:***
公告發布時間為 2010年8月 26 日至 2010年 9 月 1 日
招標人: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公章)
負責人***
招標代理人:南通東洲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