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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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7.30 |
地 區: | 海安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共94座農橋,農橋等級為汽-6,總投資1068萬元 |
關鍵詞: | 監理 |
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現對海安縣2010年度農橋建設施工階段監理項目實施部門采購。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特邀請符合條件并具有相關監理資質的單位參加談判。
一、項目名稱及相關要求
(一)項目名稱:海安縣2010年度農橋建設施工階段監理項目
(二)建設地點:海安縣各鎮(全部14個鎮)
(三)工程規模:共94座農橋,農橋等級為汽-6,總投資1068萬元。
(四)參加談判的監理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之條件;
2、資質及要求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交通、市政(其中之一)乙級(及其以上)監理資質等級證書。
3、擬派駐的總監要求及其它要求
總監必須具有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且具有水利水電、交通、市政(其中之一)中級(及其以上)職稱資格。
4、派駐本工程的監理機構人員配備要求:
監理單位委派的項目組成員必須全部取得工程監理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其證書單位必須與參加談判單位名稱一致;派駐本工程的監理機構監理總人數要求為7人,且成員中必須具有3名以上工程、經濟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含項目負責人***
5、企業或相關人員無不良記錄。
6、2006年以來有承擔過類似工程監理業務的業績證明。
(五)服務時間:2010年7月至全部完成海安縣2010年度 94座農橋建設工作。
(六)付款方式:監理費由委托人支付,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
二、報名截止時間:有相關經營資質的供應商可自行下載談判文件,如決定參與談判,則在2010年7月29日上午11:00前,將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參加談判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
談判文件遞交時間:2010年7月30日上午9:00前(北京時間)
遞交地點:海安縣行政中心1526室
談判開始時間:2010年7月30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三、談判地點:海安縣行政中心1526室
四、談判主持單位:海安縣財政局農財科
五、談判地址:***
六、采購單位:海安縣財政局
聯系人***
0513-88859825(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