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河縣潮白新河樂善橡膠壩上游河道蓄水工程已由天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津發(fā)改農經[2010]43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寧河縣自籌,招標人為寧河縣河道管理所,招標代理機構為天津普澤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本工程主要是利用里自沽蓄水閘至樂善橡膠壩之間的河道主槽來蓄水,現(xiàn)狀河道最大蓄水量為1100萬立方米。目前,由于該段潮白新河水資源未得到充分利用,致使近些年主要依靠潮白新河蓄水的七里海濕地出現(xiàn)了面積萎縮、生態(tài)功能弱化、環(huán)境污染加劇等日益突出的問題,同時當?shù)剞r業(yè)用水得不到有效灌溉。為增加里自沽蓄水閘至樂善橡膠壩段河道蓄水量,維護七里海濕地的生態(tài)環(huán)境,改善寧河縣農業(yè)用水條件及當?shù)氐乃h(huán)境,實施本工程是必要的。
2.1.2 本招標項目計劃開工日期為2010年8月20日,計劃完工日期為2011年6月15日。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寧河縣潮白新河樂善橡膠壩上游河道蓄水工程施工招標,共1個標段,標段名稱:施工(第一批),合同編號:LSXJBXSSG/HT-2010-01,工程主要內容為潮白新河主槽張老仁閘(樁號45+090)至樂善橡膠壩(樁號71+400)段主槽擴挖工程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近五年(2005~2009)具有完成類似工程的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投標報名
愿意參加投標的施工單位,請于2010年7月19日16時(北京時間,下同)前向招標代理機構報名,報名可采用傳真或其他書面形式,報名函上注明項目名稱、標段名稱、投標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4.2 交納網絡服務費
依據(jù)天津市物價局津價房地[2008]257號文件規(guī)定,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交納網絡服務費人民幣400元(現(xiàn)金)。
4.3 購買招標文件
4.3.1 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注冊的施工單位,報名后請攜帶介紹信;類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以上資料另備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7月26日每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9時~11時30分,14時30分~17時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審查,審查合格后購買招標文件。
4.3.2 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注冊的施工單位,報名后請攜帶介紹信;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類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資信證明(如有)等有關資料(以上資料另備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0年7月20日~2010年7月26日每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9時~11時30分,14時30分~17時提交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審查,審查合格后購買招標文件。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0元(以現(xiàn)金、支票、銀行匯票、電匯形式),售后不退。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應向代理機構交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10萬元(以現(xiàn)金、支票、銀行匯票、電匯形式)。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8月10日14時,地點為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區(qū)廣東路廣順道1號)。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踏勘現(xiàn)場
招標人定于2010年7月27日9時在天津市寧河縣蘆臺鎮(zhèn)光明路47號組織踏勘現(xiàn)場,投標人可自愿參加,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寧河縣河道管理所
招標人地址:***
招標代理機構:天津普澤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
郵 政 編 碼:300204
電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聯(lián) 系 人:崔相維
電 話:022-23266688轉8010
傳 真:022-2325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