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空氣質量和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運營和維護(招標編號:GMTC103B029ZFG049JO)所需的服務進行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采購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該項目采購文件(請點擊打開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5月25日五個工作日。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項目內容: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空氣質量和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運營和維護
包1: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運營和維護
范圍包括: 1、“區環保局”、“沙灣中心小學”、“石基鎮政府” 子站3個。
2、在亞運期間的大氣流動監測車。
包2: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運營和維護
范圍包括: 1、沙灣水道的“紫坭水站”、“東涌水站”、“中游水站”共3個水站;
2、市橋水道的“市橋水站” 共1個水站,
實施時間:二年。
實施地點:包1:廣州市番禺區大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指區環保局站、沙灣中心小學站、石基鎮政府站和在亞運期間的大氣流動監測車;
包2:廣州市番禺區沙灣水道自動監測系統指紫坭水站、東涌水站和中游水站,市橋水道自動監測系統的市橋水站。
投標人可以選擇其中的一個包或兩個包投標,但必須對包內的所有內容投標。
財政預算(最高限價):包1:人民幣50萬元
包2:人民幣140萬元
投標人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項目類型:服務類
(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2. 合格的投標人
包1: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有合法經營權;
2) 投標人提供2008年至今同類型項目的實施情況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 在廣東省珠三角地區設有售后服務機構,有穩定的5人以上的運營維護專業技術服務隊伍,承擔運營維護服務方需建有所需儀器設備的備品備件庫。
包2: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有合法經營權;
2) 投標人提供2008年至今同類型項目的實施情況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 在廣東省珠三角地區設有售后服務機構,有穩定的5人以上的運營維護專業技術服務隊伍,承擔運營維護服務方需建有所需儀器設備的備品備件庫。
3.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及價格:(本次招標均使用北京時間)
獲取時間:2010年5月19日起每天(節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獲取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一樓售標書處,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價格: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 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遞交時間:2010年6月8日上午9:00~9:30;
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6月8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遞交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二樓213會議室,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5. 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及金額提交投標保證金。
6. 茲定于下列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開標時間:2010年6月8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二樓213會議室,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7.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8.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人:廣州市番禺區環境監測站
地址:***
聯系人:郭女士 電話:020-34835860 傳真:***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地址:***
電話:020-62791531; 傳真:***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