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縣高莊中心衛生院病房樓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已辦理完畢工程招標前的有關事宜,現通過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沂水縣高莊中心衛生院病房樓工程為框架結構,三層,建筑面積1080平方米,投資額約80萬元人民幣。
2、工程地點:沂水縣高莊中心衛生院院內。
3、招標內容:土建、安裝(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4、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5、工程工期日歷天數為120天。
6、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二、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含二級)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嚴禁掛靠資質施工,嚴禁非法轉包、分包工程,如有發現立即終止投標資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凡具有相應投標資質的單位,須攜帶如下證件到沂水縣高莊中心衛生院辦理投標報名事宜,只有資料齊全且符合規定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投標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紅章,并注明僅用于某工程投標):
1、施工資質證書(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2、營業執照(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4、法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
5、擬承建本工程建造師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以上(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提供資質證件、身份證、近三年來承擔同類型工程(面積、造價等須高于本工程)的承發包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留存);
6、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投標單位及項目經理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原件);
7、投標申請人及建造師行賄檔案查詢證明(原件)。
以上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資料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不論資格審查是否通過均不予退還。
四、合格的投標單位,按通知要求交納現金10000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后,購領招標文件。文件工本費為現金300元人民幣。凡已購領的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由投標單位自行保管,售后不退。
五、招標日程安排:
1、投標報名時間:2010年3月28日10:00 時前(節假日不休),過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2、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現場勘察答疑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