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編號: GPCGD102143HT013J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廣東省公安廳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東省公安廳2010-16辦公設備項目接受合格的國內報價人提交密封報價。有關事項如下:
(一) 談判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預算金額和交貨期
1、內容:廣東省公安廳2010-16辦公設備;
用途:辦公;
數量:包含磁盤陣列、服務器及電腦等,詳見《用戶需求書》;
簡要技術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2、預算金額:人民幣60.8759萬元。
3、交貨期: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15天內交付使用(包括安裝調試)。
4、交貨地點:廣州市用戶指定地點。
(二) 報價人資格要求(合格的報價人)
1、已報名參加本項目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或以上 [外幣注冊資金按本項目發出項目公告之日起至初次報價截止日止任一時間的境內銀行掛牌匯率折合人民幣計算(如有異議,由報價人負責舉證)];
3、必須是所投主要設備或貨物(指磁盤陣列及服務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機構出具的本項目的有效授權書(須為原件);
4、所報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及打印機必須具有中國節能產品認證證書(有效期內)且必須是國家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第七期)中的產品;
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談判文件售價
1、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10年3月4日至3月9日9:00--17:00(截止至3月9日上午12:00);
2、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1樓售標書處;
3、獲取談判文件方式:現場購買;
4、談判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初次報價截止時間、談判時間及地點
1、遞交初次報價文件時間:初次報價截止及談判時間前30分鐘內;
2、初次報價截止及談判時間:2010年3月11日上午09:30;
3、遞交初次報價文件及談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901室。
(五) 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東省公安廳機關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采購人地址:***
2、集中采購機構名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集中采購機構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10
聯系人***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020-83301107
(六) 報價保證金:本項目不收取報價保證金。
(七) 參加談判的報價供應商必須在初次報價截止時間前在廣東省電子化政府采購執行平臺進行注冊。
(八)集中采購機構期望得到的協助與配合
為了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節約社會交易成本與時間,集中采購機構希望購買了談判文件,而決定不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在初次報價截止時間前2日,按上述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