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碼:04292010020004
一、 招標條件
葫蘆島市901人防項目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招標人)為葫蘆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人防經費。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道路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名稱:葫蘆島市901人防項目道路工程;
2、招標單位:葫蘆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3、招標代理: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4、建設地點:葫蘆島市連山大街南段(具體位置詳見施工圖紙);
5、質量要求:合格;
6、資金來源:人防經費;
7、招標范圍和工程內容:葫蘆島市901人防工程道路及廣場施工,包括開挖,土石方外運和回填,以及路面恢復等施工。具體內容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8、計劃工期: 開挖及土石方外運: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7日;頂板以上回填及路面恢復:2010年5月2日——2010年5月10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須為本單位在冊項目經理,且無其它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特別提示:
外埠施工企業須按遼寧省和葫蘆島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入境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
四、報名及招標文件發售
1、時間:2010年3月2日-2010年3月8日9:00時—16:00時。
2、地點:遼寧工程招標公司220房間(沈陽市和平區南九馬路47號)。
3、招標文件工本費: 500元/本,售后不退。
4、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4)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證書及項目經理安全考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5、招標人將根據投標單位報名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資格預審。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10年3月25日9:00時。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葫蘆島市人防指揮所作戰指揮室(葫蘆島龍港區龍灣大街南11號人防辦后院)
3、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整,于開標前不少于三日遞交到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葫蘆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遼寧工程招標公司
地址:***
聯 系 人***
電 話:024-23382836 傳 真:024-23372321
開戶銀行:農行和平大街支行
賬 號: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