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SGZ11006011D10B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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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2.27 |
截止日期: | 2010.03.18 |
招標業主: | 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 |
招標代理: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服務內容 服務期限 最高限價 表演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接待服務(包括安排車輛、酒店及餐飲、景點門票、導游接待費等)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依法解散結束止 人民幣300萬元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委托,對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群文部會議接待服務項目所需的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采購文件。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 本項目公告及采購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PSGZ11006011D10B41
3 項目名稱: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群文部會議接待服務項目
4 項目類型:服務類
5 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及最高限價:
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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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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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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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接待服務(包括安排車輛、酒店及餐飲、景點門票、導游接待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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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依法解散結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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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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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具體要求詳見采購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5.2 投標人須對本項目全部服務進行整體投標,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投標都被視為無效投標。
6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6.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旅行社;
6.2 持有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6.3 在廣州市內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經營設施;
6.4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6.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 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采購文件售價
7.1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2010年2月27日-2010年3月1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7.2 獲取采購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3 獲取采購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采購文件)
7.3.1 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7.3.3 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7.3.4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7.3.5 在廣州市內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必要的經營設施證明文件(非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投標人須提供)。
7.4 供應商購買采購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采購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7.5 采購文件售價:采購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8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時間:2010年3月19日14:00~14:3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0年3月19日14:30
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9 本項目的所有相關公告會在廣州政府采購網及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有關此次招標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電話形式查詢。
10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第九屆中國藝術節廣州籌備工作委員會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11 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510075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