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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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03 |
招標業主: | 興安盟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中心 |
招標代理: |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內蒙古 |
內 容: | 服務器、交換機 |
關鍵詞: | 服務器 |
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受興安盟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絡中心的委托,擬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采購服務器設備, 現將供應商報名資格條件和有關采購要求公告如下,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踴躍報名參與競標。
一、 項目內容:
服務器、交換機(詳細技術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談判文件各項規定的國內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須提供的資格預審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3、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請擬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于2010年2月3日下午4時前,將預審材料送達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我中心將按照本次采購項目的有關要求,組織采購人共同對貴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預審。
四、購買談判文件說明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才有資格參與本次采購活動,且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過資格預 審的供應商較多時,經采購人同意,在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的監督下,我中心與采購人通過隨機方式確定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向其發售采購文件,準予參與本次采購活動,資格預審結果和發售談判文件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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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