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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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03 |
招標業主: | 龍泉市水庫管理處 |
地 區: | 龍泉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壩體加固、溢洪道整修、涵管改造等,工程總投資約120萬元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龍泉市天平山、昌蒲堂、羅坪坑山塘綜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標,依據龍水利[2009]136號《龍泉市水利局關于對天平山等四座山塘綜合整治工程實施方案的批復》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已就緒,已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標辦核準,決定對該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發包,現將有關招標事項公告如下:
1.1工程建設規模:壩體加固、溢洪道整修、涵管改造等,工程總投資約120萬元,施工計劃工期:Ⅰ標段天平山山塘5個月;Ⅱ標段昌蒲堂山塘4個月;Ⅲ標段羅坪坑山塘4個月。
1.2招標范圍:Ⅰ標段天平山山塘、Ⅱ標段昌蒲堂山塘、Ⅲ標段羅坪坑山塘綜合整治工程包括的工程量及全部工程所需的臨時設施。
1.3對投標單位的要求
①浙江省范圍內具有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1.4投標所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參與開標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委托代理的,應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2)企業介紹信;(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5)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及“三類人員”安全考核證書(A、B、C類證書)即;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
以上所需資料投標時應提供復印件一份且加蓋企業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5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10年1月22日起。招標文件工本費(包括招標圖紙)每份500元,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1.6招標圖紙到龍泉市招投標中心不記名獲取,獲取時間:2010年1月22日至2010年2月3日。
1.7本工程交易席位費 400 元、每標段投標保證金伍仟元整,以上兩項費用采用電匯方式一次性交納。投標人應在2010年2月3日16時30分前交納交易席位費和投標保證金(以到帳為準)。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各投標人交納費用時應注明投標項目和繳費人的名稱,交費人名稱應與參加投標企業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浙江省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1.8招標單位:龍泉市水庫管理處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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