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YDCGJT201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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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1.14 |
截止日期: | 2010.01.20 |
招標代理: | 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 |
地 區: | 于都縣 |
內 容: | 預算金額:3273067元。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燈 路 |
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就于都縣征遷辦路燈工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符合有關要求的供應商參與競爭。
1、項目編號:YDCGJT20100113
2、項目名稱及采購范圍:于都縣征遷辦路燈工程,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三部分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采購預算金額:3273067元。
5、應談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要求:
5.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且有相應經營范圍的企業法人(注冊資金≥100萬元);
5.2應談產品具有生產廠家出具的產品安全承諾書;
5.3應談產品生產廠家通過IS0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5.4應談LED光源產品獲CCC認證。
6、應談文件遞交:
遞交地點: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于都縣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七樓),談判日遞交則將應談文件送至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交易大廳(于都縣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六樓),遞交應談文件時收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制作工本費200元/份(不退)。
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1月20日15:00(北京時間)。
7、談判:
地點: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交易大廳(于都縣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六樓)。
開始時間:2010年1月20日15:00(北京時間)。
8、采購信息發布平臺:贛州招標投標網、江西政府采購網。
9、聯系方式***
于都縣征遷辦 0797-6212510、6212799
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 0797-6216109
(一)總則
1、適用范圍
本競爭性談判文件僅適用于本次采購中所敘述的項目。
2、定義
2.1“采購代理人”系指組織本次競爭性談判的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
2.2“應談人”系指向采購代理人提交應談文件的供應商。
2.3“采購人”系指依法進行本次政府采購的于都縣征遷辦。
2.4“采購方” 系指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和于都縣征遷辦。
3、采購方式
本次采購采取競爭性談判的采購方式。
4、采購范圍
詳見本競爭性談判文件第三部分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
5、應談費用
不論競爭性談判結果如何,應談人應自行承擔所有與競爭性談判有關的全部費用。
1、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構成
1.1競爭性談判文件由封面、競爭性談判公告、應談人須知、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及應談文件格式組成。
1.2應談人應仔細閱讀競爭性談判文件全部內容,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制作應談文件,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應談文件可以對競爭性談判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發現應談文件中有虛假資料將視為無效應談文件。
2、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更改
2.1采購方可按有關規定對競爭性談判文件作出更改。
2.2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更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獲得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潛在應談人,并對其具有約束力,各潛在應談人應立即以書面形式確認已收到更改后的文件,該更改將在指定的采購信息發布平臺上發布。
1、應談文件的語言及度量單位
1.1應談人的應談文件以及應談人與采購方就有關談判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
1、2除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外,應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2、應談文件中,與應談報價有關的內容應單獨密封,否則該內容在按規定開封和宣讀前泄露由應談人自行負責。
3、應談人編寫的應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3.1應談函
3.2應談一覽表及應談分項報價表
3.3應談人的產品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3.4資格證明文件(具體內容見“4、資格證明文件”)
4、資格證明文件
4.1經過本年度年檢合格的應談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等復印件
4.2應談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及該應談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談判現場備查)
4.3應談產品生產廠家通過IS0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明復印件
4.4應談LED光源和電纜線產品獲CCC認證書復印件
4.5應談產品生產廠家的產品安全承諾書復印件(原件談判現場備查)
4.6應談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5、應談報價
應談人應在應談文件所附的應談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擬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價、分項合價和總價。每種規格的貨物只允許有一種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
本項目為交鑰匙項目,成交后不得再增加其他費用,報價應含外購(路燈、控制箱、燈具銅線、空氣開關及其他所有配件)、保險、利稅、關稅、管理、運雜、裝卸、電纜敷設、安裝、路燈吊裝、調試、試運行、檢測、培訓等一切路燈工程相關的費用。
6、報價貨幣
應談人應以人民幣進行報價。
7、應談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7.1各應談人應將¥30000元應談保證金以電匯或轉帳或現金的形式繳入以下指定帳戶帳號(并應確保在2010年1月19日16:30前已到帳,否則視為未按規定提交應談保證金。),繳款單中注明繳款單位或繳款人和“于都縣征遷辦路燈工程項目應談保證金”字樣。開戶行:中國銀行于都縣支行、戶名:于都縣行政服務中心、帳號:727203868308091001。
7.2上述形式的應談保證金繳款單復印件在遞交應談文件時交予應談文件接收人(原件在談判現場備查)。
7.3未按規定提交應談保證金的應談文件,視為無效應談文件,采購方將予以拒收。
7.4未成交人的應談保證金,在本項目確定成交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7.5成交人的應談保證金,在成交人與買方簽訂采購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7.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談保證金將被沒收:
①應談人在規定的應談有效期內擅自撤回或修改其應談文件;
②應談人有串通報價、惡意中傷、擾亂正常的談判秩序等行為;
③未按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
④發現應談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⑤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絕與買方簽訂合同。
7.7成交人在與買方簽訂采購合同前按成交金額的10%繳納履約保證金,若無違約事項,成交項目初檢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以無息退還,否則將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
8、應談有效期
應談有效期為從談判之日起90個日歷日。
在應談有效期滿之前,因特殊情況,采購方可延長應談有效期,應談人可以拒絕采購方的這種要求撤回其應談文件而不被沒收應談保證金,同意延長的應談人不允許撤回或修改其應談文件內容。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9、應談文件式樣和簽署
9.1競爭性談判文件中規定格式的內容,應談人必須按照規定格式編制;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未規定格式的內容,應談人可以自行編制。
9.2應談文件必須用不褪色的藍黑和黑色墨水填寫或打印。
9.3應談文件壹式肆份(1份正本、3份副本),每份應談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9.4應談文件正本的每一頁都應加蓋應談人公章和有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的簽字。
9.5除應談人對應談文件錯漏處作必要修改外,應談文件不得在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有應談人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的簽字和加蓋應談人公章。
10、應談文件的密封、標記和遞交
10.1應談人應將應談文件(應談分項報價表單獨包裝密封)的正本和副本均用信封分別密封(其中全部的副本封在同一信封內),并在封簽處加蓋應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簽字。
10.2裝第10.1款所述應談文件密封袋的封面上均應標明:
①采購人名稱
②采購項目名稱
③采購項目編號
④應談人名稱
⑤注明“正副本和談判時啟封”字樣
10.3應談人應將“應談分項報價表”(含正副本)單獨密封于一信封內,在封簽處加蓋應談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簽字,標注“應談分項報價表”及 “談判時啟封”字樣,同時應寫明采購人名稱、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項目編號、應談人名稱等內容。
10.4未按上述第10.1、10.2、10.3款要求密封或標記的應談文件,采購方可拒絕接收。
10.5應談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應談文件送達至指定地點。
10.6應談人在應談文件遞交截止之后送達至指定地點的應談文件,采購方拒絕接收。
10.7應談人遞交應談文件后在應談有效期內不得擅自撤回或修改應談文件。
(四) 應談文件開封和談判
1、開封
采購方將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組織公開開封,并邀請于都縣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參加,應談人派代表參加。
1.1若應談人少于3家,則不予開封,已接收的應談文件退回給應談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購失敗:
① 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競爭性談判文件作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
② 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③ 應談人的最終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④ 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1.2開封時應談人派代表查驗應談文件密封情況,經當場確認密封無誤后當眾拆封。
1.3應談文件拆封后,當眾宣讀應談人的名稱、應談報價及采購方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并作書面記錄,各應談人代表簽字認可。
1.4應談文件按先資格證明文件、商務和技術標,后“應談分項報價表”的順序進行拆封和宣讀。
2、應談文件的資格性檢查
2.1談判小組將審查應談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應談保證金等是否符合要求,以確定應談人是否具備應談資格。
2.2談判小組判斷應談文件的響應性僅根據應談文件本身的內容。
3、應談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在資格性檢查時按無效應談文件處理:
3.1應談代表人在應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
3.2應談人未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提交應談保證金;
3.3不具備應談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3.4應談文件應談有效期不足的;
3.5應談文件正本未按要求加蓋應談人公章和進行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權代表簽字的;
3.6談判小組認定為無效應談文件的其他情形。
4、談判
1)談判小組對提供在資格性檢查時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的應談文件的應談人逐一進行談判。
2)應談文件的澄清
對應談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談判小組可要求應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糾正。應談人的書面答復由法定代表或其正式授權代表人簽署,并作為應談文件內容的一部分,該書面答復不得超出應談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應談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應談報價方面的算術錯誤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正:
①當數字表示的金額和中文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以中文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項之和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總價(合價)不一致時,以單價修正總價(合價)。談判小組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此時以標出的總價(合價)為準。
③應談報價以修正后的報價為準,并對應談人有約束力。
5、最終報價和確定成交人
談判結束后要求參與談判的應談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終報價(不得高于最初報價),并按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總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人。應談報價產品屬江西省自主創新產品的,應提供相關證書,并按《江西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試行)》(贛財購[2009]21號)第一十九條規定執行。
6、談判過程的保密性
談判期間所涉及的內容均予保密,談判小組及進行談判的應談人等相關人員均不得向他人透露談判信息。
(五)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標準
談判小組按有效應談最終總報價由低到高排列出第一成交候選人、第二成交候選人、第三成交候選人,有效應談最終總報價相同的則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采購方將合同授予第一成交候選人(即成交人),當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將合同授予第二成交候選人,以此類推。
2、成交通知
a)在應談有效期滿之前,采購方將通知成交人已成交和通知未成交人談判成交結果。
b)成交通知書將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3、簽訂合同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書后,應派授權代表按成交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與買方簽訂合同。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文件和成交人的應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1. 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格。
(3)“貨物”系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設備、備件、工具、手冊、技術資料及相關材料。
(4)“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安裝、調試、技術服務和其他類似的義務。
(5)“安裝調試”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向買方提供的、為使貨物正常運行的安裝、調試等。
(6)“買方”系指“于都縣征遷辦”。
(7)“賣方”系指本次采購活動的成交人。
(8)“現場”指在合同項下的采購貨物將要運往所在的處所,此處即工地,指于都縣紅軍大橋至瑞贛高速公路路燈工程工地。
(9)“天”指日歷天數
2. 標的及數量
本合同標的物及數量見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編號:YDCGJT20100113)第三部分“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
3. 技術規格
3.1 賣方提供和交付的貨物技術規格,應與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相一致。
3.2 競爭性談判文件和應談文件中未有規定的,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有關行業現行有效的標準和規范性文件為準。
4. 知識產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軟件的正版化和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或賠償要求,賣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發生和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費用和法律責任。
5. 包裝及安裝要求
5.1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供應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用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5.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3 由賣方負責派技術人員對貨物進行免費安裝調試,該過程中所有支出均由賣方負責,試運行半個月后系統正常視為驗收合格。
6. 裝運條件
6.1 賣方負責安排運輸,運輸費由賣方承擔。
6.2 賣方應按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規定將貨物運抵現場并負責貨物的裝卸與保管。
7. 技術資料和培訓
驗收前成交供應商須提供相應的設備資料,包括使用說明書、安裝手冊,同時對使用方工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8. 質量保證
8.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符合環保節能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全新、未使用過的、是用標準的工藝和材料制造而成且技術和性能可靠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賣方對所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的條件下,在使用期限內具有滿意的性能負責。
8.2 在產品的使用期限內,對因設計、工藝、材料、制造、及安裝的缺陷而導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潛在危險等賣方應負全部責任。
8.3 根據買方所在地技術監督部門或有關部門檢驗結果,如果賣方提供的貨物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明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上述保證下的索賠。
8.4 成交產品質保期為驗收合格簽署驗收合格證書并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兩年,期間由賣方免費保修和維護。質保期滿后因日常維修發生的費用,賣方應按照成本收取。
9. 供貨期限、地點、方式及付款方式
9.1 供貨期限:賣方應在與買方簽訂合同之日起20個日歷日內安裝完畢并試運行。
9.2 供貨地點:即“現場”。
9.3 供貨方式:買方為賣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其余工作由賣方自行完成。
9.4 付款方式: 符合采購要求的成交產品到齊之日起一周內付合同總價的50%;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內付合同總價的40%;在驗收合格滿一年日起一周內付總價的5%;剩余的5%待質保期滿之日起一周內視合同成交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情況酌情支付。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均不計息。
10. 檢驗
10.1 在交貨前,賣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該證書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的最終檢驗。賣方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在質量證書中加以說明。
10.2 如果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應報請本地技術監督部門或有關部門進行檢驗,并有權憑上述部門出具的質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1. 索賠
11.1 買方有權根據本地技術監督部門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質檢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
11.2 在合同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兩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①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中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拒收貨物產生的其他必要費用。
②用符合規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賣方應承擔—切風險并負擔買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8條規定,對更換件相應延長質保期。
11.3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2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2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2.2款規定的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2. 賣方履約延誤
12.1 賣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將貨物交付買方,并按期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檢測工作。
12.2 賣方因自身原延遲延交貨和完工,將承擔沒收履約保證金、賠償相應損失和罰款的違約責任。
12.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按期完工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和完工的理由、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長交貨時間或終止合同。
13. 違約責任
13.1 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時間交貨安裝,每延長一天罰款2000元,最高限額為合同總價金額的5%。如果賣方在達到最高限額后仍不能交付的,買方可有權終止合同。
13.2 買方不能及時支付款項的,賣方可以要求買方比照13.1款規定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4. 不可抗拒力
14.1 如果雙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須經雙方認同),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影響的時間。
14.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水災、臺風、地震以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14.3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拒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傳真、電報通知對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通知對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5. 違約終止合同
買方在賣方有以下違約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賣方按12.2和13.1款承擔違約責任:
⑴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
⑵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賣方在收到買方發出的違約通知后7天內,或經買方書面認可延長的時間內未能糾正其過錯。
⑶買方在根據上述情況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賣方未交貨物相同或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買方購買該貨物所超出的費用負責。如果合同有未終止的部分,賣方仍應履行。
16. 稅費
16.1 根據國家現行稅法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6.2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賣方負擔。
17. 轉讓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否則取消其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18. 合同糾紛的解決
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在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指導下協商解決。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為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貳份,以中文書寫。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準。
20. 合同變更
合同生效以后,雙方當事人均不得擅自對其條款進行更改。對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須簽訂書面的修改協議。
21. 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解釋。
(七)合同格式
合 同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組織采購的 (競爭性談判文件編號)項目采購結果和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條件簽訂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通知書》;
2)競爭性談判文件中的“合同重要條款”和“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
3)成交人的應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他采購方允許成交人提交的文件。
2、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一致。
3、貨物及數量:
4、合同金額:
5、付款方式:
6、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7、保修事項:
8、違約責任
9、其他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帳號: 帳號:
開戶行全稱: 開戶行全稱:
日期: 日期:
(八)其他
1、解釋權
本采購文件的解釋權屬于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
2、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三部分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要求
一、燈桿:(1)單挑燈桿高10m,主桿采用一次成形熱鍍鋅錐形鋼管,下口徑達到220mm以上,上口徑達到90mm以上,材質Q235,壁厚4mm,防銹防腐達到國家同行標準,燈標底部往上45cm處設置檢修門子(8mm內六角螺絲固定),往上120cm處設置三圈反光標志(噴反光漆),再往上5m處靠公路設置φ10mm圓孔,緊固件均為不銹鋼。(2)雙挑燈桿高10m×8m,桿徑114mm和89mm(主桿往上5m處靠公路設置φ10mm圓孔)。燈桿的要求及標準同上。
二、燈具(談判現場應帶168W和84WLED燈具樣品各一套):LED光源鋁鑄燈具,功率168W和84W,燈具具備散熱功能優良,防腐性能好,防護等級達到IP65以上,電壓:200V—240V(輸入)24V輸出,光源:大功率扇形燈頭,具有節能、長壽(50000小時),環保、低消耗、無污染、不易損壞,維修周期長/單顆1W,采用旭明芯片/3萬小時光衰不足20%。
三、控制箱:(1)不銹鋼控制箱,高140cm,寬80cm,深45cm不銹鋼板厚1.2mm,內設150A/380V空氣開關1只,100A/380V的空氣開關3只,電壓表1只,電流表3只,電度表3只(1.5A—6A),互感器3只,交流接觸器220V/100A3只,時控器3只,光控器3只,電壓指示燈1盞,工作燈1盞,63A保險瓷插輸出端10路。
(二)材料清單
序號 |
工程或費用名稱 |
單位 |
工程數量 |
備 注 |
一 |
路燈高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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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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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挑錐形桿高10m |
根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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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雙挑燈桿10m×8m |
根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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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LED鋁鑄燈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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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168W |
套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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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ED84W |
套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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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V銅護線2×2.5m㎡ |
m |
5880 |
瑞金金字牌 |
三 |
線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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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鍍鋅鋼管D65mm |
m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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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碳素波紋管φ60mm |
m |
1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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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電纜線敷設 |
m |
16450 |
含開挖、土方外運、套管、回填 |
五 |
路燈控制(不銹鋼) |
套 |
5 |
內設三路控制設備 |
六 |
路燈安裝工資 |
盞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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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頂管φ110mm |
m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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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完工后服務要求
必須要有專門隊伍從事此項工作,提供售后服務熱線且在接到采購方通知維修后服務響應時間不超過4小時。若運用通訊工具不能解決問題,必須確保在12小時之內趕到現場,以實地解決問題。
第四部分 應談文件格式
應談函
致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
根據貴方于都縣征遷辦路燈工程項目(項目編號為YDCGJT20100113)的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要求, (應談人名稱)正式授權 (姓名)為我單位代表向貴方提交如下壹正叁副的應談文件:
1應談函
2應談一覽表及應談分項報價表
3應談人的產品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承諾
4資格證明文件。
據此函,我單位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競爭必性談判文件規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貨物和服務,應談總價以“應談分項報價表”中的應談總價為準。
2、根據競爭性談判文件規定,嚴格履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并保證在與買方簽訂合同
之日起20個日歷日內完成本項目的全部工作,包括安裝、調試、試運行工作
3、已詳細閱讀競爭性文件全部內容,知道必須放棄提出含糊不清或誤解的問題的權利。
4、從規定的談判日期起遵循本應談文件,并在應談有效期內均具有約束力。
5、在本次采購活動中,如有違反競爭性談判文件相關規定的行為,同意接受貴中心根
據競爭性談判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給予的處罰,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根據貴方要求,向貴方提供與本次采購活動有關的任何證據或資料。
7、承諾確保此次應談活動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則,由此引起的
任何責任都由我單位自行承擔。
應談人基本帳戶全稱:
應談人開戶銀行名稱:
應談人帳號:
應談人通訊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應談人公章:
應談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發日期:
應談一覽表
應談人名稱:(公章) 項目編號 :
應談人名稱 |
|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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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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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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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談保證金(人民幣大小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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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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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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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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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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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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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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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授權)代表人: 聯系人及電話:***
應談分項報價表
應談人名稱(公章): 項目編號 : 貨幣單位:元
項目名稱 |
產地、品牌、型號、配置及詳細技術參數 |
數量 |
單價 |
合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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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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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談總報價(大小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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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授權)代表人: 聯系人及電話:***
注:按競爭性談判文件中“材料清單”在上表中制作詳細的設備清單,產地、品牌、型號、配置及
詳細技術參數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如表中打印不下,可另附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應談人名稱)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單位授權 (被授權人姓名)為本單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參加貴中心項目編號為 的 競爭性談判政府采購項目的應談文件遞交、談判、簽訂經濟合同,以及合同的執行等,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委托授權期限自 起至 止。被授權人無權再委托。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職務:
代理人(被授權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被授權人)身份證號碼:
職務:
應談人名稱(公章):
日期:
產品質量保障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1、質量保證承諾說明
2、保修年限﹑范圍﹑保修條件
3、解決問題﹑排除故障的速度
4、售后服務方面的其它承諾
5、日常維修項目及其費用承諾
6、其它優惠條件
應談人名稱(公章):
應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權委托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