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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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1.09 |
招標業主: | 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
招標代理: | 河南省機電設備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區: | 河南省 |
內 容: | 食堂為框架四層,約20371.12平方米 |
關鍵詞: | 裝飾 施工招標 |
1. 招標條件
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龍子湖新校區項目已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豫計投資【2003】253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及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一期一批工程食堂、綜合服務樓外裝飾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食堂為框架四層,約20371.12平方米,綜合服務樓為框架二層,約4587平方米。
招標范圍:食堂、綜合服務樓的建筑外裝飾、廣場、輕鋼屋架等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2006年以來有單項工程合同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建筑外裝飾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項目經理要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 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須到省建設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領取《進豫備案介紹信》方可報名。具體要求參見《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備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09〕31號。
4. 報名條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基建辦(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報名。報名時須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豫備案介紹信(外省進豫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須提交上述資料的原件,經核查無誤原件退回)、企業簡介、2006年以來企業財務狀況、2006年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經理已完成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情況、類似工程經驗、擬派往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履歷、擬派往本工程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履歷、擬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機械設備。
注:上述報名資料須用A4紙復印一式二份,加蓋投標企業公章并裝訂成冊。
5.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另行通知。
6. 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聯系人***
電 話:0371-86029616
傳 真:0371-86029619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機電設備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 話:0371-65928019
傳 真:0371-6592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