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方名郡工程已由長樂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長發改基[2009]00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樂東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長樂東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長樂市會堂路西側、龍景路北側;
2.2. 工程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1337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1284.1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2094平方米,投資額約6800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土建(含樁基)、水電安裝等工程,具體以招標人的招標圖紙為依據,并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445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無 ;
2.5.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待定;
2.6.2.設計單位:待定;
2.6.3.代建單位:無;
2.6.4.監理單位:待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的被邀請投標單位,請于2009年10月16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電匯或銀行轉帳;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11月5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長樂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人:長樂東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1-28923686,傳真:***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0591-83795077,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福州分行
帳戶名稱:福州營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帳 號:701210001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