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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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17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項目規模: 約44萬元。 |
一、鹽城市城南新區開發建設指揮部的城南新區緯九路、緯十路、縱一南路、戴莊路、躍馬路項目已經批準開工建設,工程所需資金已籌措解決。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道路劃線項目的投標報名。
二、江蘇全盛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城南新區緯九路、緯十路、縱一南路、戴莊路、躍馬路工程
(2)招標范圍:道路劃線項目
(3)項目規模: 約44萬元。
(4)計劃開工工期: 2009年9月。
四、標段劃分、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工程分為一個標段,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五、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分項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資質等級:投標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的職工,目前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項目經理應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建造師注冊執業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資格預審合格的項目經理投標時和中標后都不得更換。
3、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要求應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4、本次投標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本工程資格預審采用全數入圍法。
七、本項目評標定標方法采用 經評審的最低價法 。
八、請申請人于2009年9月10日8:30時至2009年9月17日17:00時前(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將下列資料按規定裝入“投標報名資料袋”中,并在材料袋和授權委托書上標明“城南新區緯九路、緯十路、縱一南路、戴莊路工程等城南新區范圍內部分道路標線工程報名申請”字樣,投至鹽城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東路6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5號投標報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約定外,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資料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授權委托書。(2)資格預審文件,一式兩份。(3)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經鹽城市機電設備招投標交易中心(鹽城市鹿鳴東路6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機電設備窗口)核驗的資質證書(副本)和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建造師證書原件;(6)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類)原件;(7)項目經理部組成人員(含項目經理至少三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2009年以來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裝訂成冊。
九、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公告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有可能逐一進行考察、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十、招標人資格預審結束后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和《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十一、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王兆和 聯系人:嚴萬華 聯系電話:(0515)88116602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