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福州站改項目2009-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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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18 |
截止日期: | 2009.06.22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0元(伍仟元)人民幣,以現金交付。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
招標編號:福州站改項目2009-120號
一、招標人
名稱: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新建向塘到莆田鐵路福州站改擴建工程綜合標段項目經理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張福榮
地址:***
郵編:350013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二、招標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3、《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4、《關于發布〈鐵路有形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的通知》(鐵建設〔1999〕142號);
5、《鐵路建設項目物資設備管理辦法》(鐵建設〔2006〕83號);
6、關于鐵路建設項目甲供甲控物資設備招標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鐵建設函〔2007〕495號);
7、經南昌鐵路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批準的向莆鐵路福州站改擴建工程物資招標計劃,編號:福州站改項目2009-120號;
8、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項目概況和招標物資
1、工程項目:新建向塘至莆田鐵路福州站改擴建工程
2、資金來源:業主下撥工程款。
3、本次招標物資內容
本次招標的物資為福州站改擴建工程(市政配套)鋼材,分兩個包件進行招標,招標物資的具體需求詳見附表。
四、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在南昌鐵路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
五、投標資格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應符合下列條件和招標文件規定的的其它有關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
2.生產廠需具備長材年產60萬噸以上的生產能力;
3.生產廠自身必須具有與鋼材產能配套的煉鋼能力;
4.生產廠的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鋼鐵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5.允許代理商代理多個廠家的產品。鋼材代理商注冊資金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近2年綜合銷售收入年均達到2億元人民幣以上;
6.必須具有投標產品近三年國家重點工程供貨業績;
7.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六、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1. 交貨地點: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福州站改擴建工程綜合標段工地)。
2. 交貨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七、招標日期和安排:
1.公告時間:2009年6月18日—22日。
2. 投標申請:
凡具備投標資格并有意參加投標的生產廠或鋼材代理商請于2009年6月23日17:00前向招標人遞交(或傳真)投標申請,寫明投標物資的包件號、物資名稱、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3.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09年6月23日~27日(節假日除外),北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30。
4. 售標地點: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新建向塘到莆田鐵路福州站改擴建工程綜合標段項目經理部物資設備部(地址:***
5. 開標時間:2009年7月14日上午8:30—9:00遞交標書,上午9:00開標。
八、招標文件發售
1. 購買標書時,投標申請人須持介紹信,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相關證明(已進入鐵道部《鋼材合格供應商名錄》的生產廠參與投標的可不提供證明)等資料的原件與復印件(1份),原件確認后退回。
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0元(伍仟元)人民幣,以現金交付。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上述安排如有變化,招標人將通過南昌鐵路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