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09〕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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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1.21 |
截止日期: | 2009.02.24 |
招標代理: |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西部干道路燈及照明設施養護項目 |
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東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對東莞市西部干道路燈及照明設施養護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 本次招標的招標文件編號、招標內容如下:
a) 招標編號:東采公〔2009〕16號
b) 本次招標項目的內容:東莞市西部干道路燈及照明設施養護項目。
(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第三章:用戶需求書及相關內容)。
c) 養護工程服務期限: 3年。
2. 合格投標人的基本條件:
a) 具備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合法經營權,且注冊資金為400萬元或以上,在東莞地區有自設的維修服務點。
b) 投標人必須有三年以上的路燈維修養護管理經驗,并擁有養護所需的高空作業車、維護專用車、維護工具、對講機、外墻施工維護等相應的機械設備及工具。
c) 投標人上崗人員要有電工牌和三年以上從事路燈照明設施維護工作經驗,上崗前一定要做好工作規程及安全工作的培訓。
d) 投標人必須有《廣東省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類或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證書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證書或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
e) 在投標文件中須主動填報投標之前三年內有無受各級管理部門的處分或處罰(含其授權服務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動填報而被事后發現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f) 凡兩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為另一家公司單一最大股東的,不能同時參與同一項目相同標段的投標活動,一經發現,將視同串標處理。
3. 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本次招標均使用北京時間):
a) 本次采購的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
2009年1月22日至2009年2月23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b)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009年2月24日上午9:00~9:30。
c) 投標截止時間: 2009年2月24日上午9:30。
d) 開標時間: 2009年2月24日上午9:30。
4. 本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a) 發售招標文件地點: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三樓B區309室(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 。
b)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三樓B區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開標室。
c) 開標地點:東莞市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三樓東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服務大廳開標室。
5. 本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元,售后不退。招標代理機構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參與東莞市政府招標項目的投標人必須在東莞市財政局的東莞市政府采購網上登記注冊備案,未注冊備案的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投標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現場檢查、登記完后退回: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并提供開戶銀行和帳號證明(加蓋公章)。已注冊備案投標人只須攜帶以上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6. 本次招標在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開標會。
7. 投標人必須提交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一天到達采購代理機構帳戶上。投標保證金的有關事項按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8. 采購代理機構、招標人將不負責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9. 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查詢:
² 代理機構:中國遠東國際招標公司駐東莞辦事處
² 地 址: 東莞市東興路170號羅沙大廈A棟1502室
² 電 話: 0769-22317363-8115
² 傳 真: 0769-22317373
² 發售標書點聯系人:高小姐 付先生 聯系電話***
(需電子文檔格式者可帶優盤(軟盤)到發售標書點拷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