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政[2008]招1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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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2.23 |
截止日期: | 2009.01.12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戶外廣告和燈光夜景建設管理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福建科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左海公園夜景燈光工程監理 |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左海公園夜景燈光工程監理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戶外廣告和燈光夜景建設管理辦公室。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福州市左海公園夜景燈光工程監理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工程地點:福州市左海公園內
工程投資:約700萬元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監理范圍:工程施工全過程監理(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工程保修期滿
3、 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且法人營業執照須通過上一年檢年度年檢。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擬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具備年檢有效的國家級(或福建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崗位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申請人的名稱一致,如有變更的,應有合法變更記錄);且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建工程。
(4)業績要求:
1.總監業績: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擔任過同類、同等及以上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或專業監理工程師。
2.企業業績:近三年投標人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監理過同類、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項目。
(5)根據榕建筑[2007]92號、閩建法[2007]15號文等相關文件規定,投標人、或項目總監及項目監理部人應未處于建筑市場主體(或個人)不良行為警示期內,未存在被暫停或限制參加政府投資工程投標的情形。
(6)注冊地在福州行政區域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已按榕建筑[2007]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已在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其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員也為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或執業資格人員且承諾在工程中標后到位。
3.2按招標文件規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購買招標文件等資料,招標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50元,圖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50元,上述資料售后不退。
時間:2008年12月19日-2008年12月25日(不含雙休日、節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5、本程開標、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09年1月12日上午9:00,(2009年1月12上午8:00開始接收文件)提交地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其他需說明的情況: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評標辦法:采用隨機抽取法。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戶外廣告和燈光夜景建設管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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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科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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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591-87504608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