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CA2008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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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0.22 |
截止日期: | 2008.11.03 |
招標業主: | 東莞市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辦公樓及宿舍窗簾項目 |
項目名稱: 第二市區檢察院臨時辦公樓及宿舍窗簾項目
采購編號: CA2008044
采購目錄: 貨物類
采購方式: 詢價采購
供應商投標資格: 1. 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3.在珠江三角洲范圍內有固定經營地點(經工商部門注冊的機構); 4、不接受聯合投標。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08年10月24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08年11月03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采購文件售價(元): 0.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08年11月03日 08:3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08年11月04日 12:00
文件遞交地址:***
開標時間: 2008年11月05日 09:30
開標地址:***
采購人名稱: 東莞市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東莞市財政局長安分局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經辦人名稱: 文生、李生、李小姐
聯系電話***
分包信息: 包號 說明
A 窗簾一批,詳見詢價文件
附件:
投標邀請函
各有關供應商:
我中心現就第二市區檢察院臨時辦公樓及宿舍窗簾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招標編號CA2008044),歡迎有資質和能力的國內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 采購貨物及要求,詳見使用單位需求書。
要求供應商觀察現場,確定窗簾項目具體數量及范圍,并在投標時提供窗簾布的樣板,否則采購單位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供應商中標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費用。
現場聯系人:張先生 電話:***
二、標書提交截止時間:2008年11月3日至11月4日12:00分。
三、投標形式:投標資料必須由專人繳交到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或以特快郵件形式寄到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其它一切傳真報價資料、電子郵件***
四、投標資料報送地點:長安鎮長中路141號財政分局政府采購中心;郵編:523850;
五、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六、投標資料要求:
(一) 報價資料必須按照采購中心提供的長安鎮政府貨物報價表,供貨、付款、售后服務承諾表填寫,且該報價為最終報價,不能以憑單結算的報價方式進行報價,否則視為無效投標文件,供應商只需提供一份投標資料;
(二) 長安鎮政府貨物報價表中的總報價應包含貨物購置費、安裝調試費,并且包含一切稅費,以人民幣為報價和結算單位,開具國家正規發票。
(三)若報價資料小寫與大寫存在差異,以大寫為準;若報價資料單價與總價存在差異,以總價為準。
(四)投標資料須是書面打印材料,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和法人單位公章。
(五)投標資料應在規定時間前密封好送至招標方簽收,逾期者拒收。開標后,投標方不得撤回投標。
(六) 投標資料中除了報價資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3.在珠江三角洲范圍內有固定經營地點(經工商部門注冊的機構);
4、不接受聯合投標。
為加強貴公司與我政府采購中心的聯系,以便大家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系,供應商應如實填寫《長安鎮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表》,并于投標時,與投標資料一同呈交至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
如已在我中心登記的供應商,可免填。
七、注意事項
(一)設備要求
1. 所有設備均需上門交貨、安裝、調試,均需提供包修、包退、包換等售后服務。
2. 所有設備都必須全新、原裝,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進口商品必須具有進口證明文件。
(二)評標標準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有效標書,以最低報價者作為中標商。
1、 投標報價;
2、 售后服務措施及承諾;
3、 交貨期;
4、 投標方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
5、 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所有內容;
6、 已提供窗簾布樣板,且該樣板符合使用單位要求;
7、 勘查現場證明;
若出現相同最低報價者,以投標方提供的其他優惠條件為評定標準。
(三)簽約、履約
1.中標方不得將中標工程轉讓給他人,也不得將中標工程肢解后轉讓給他人。
2.收到中標通知后,中標方與招標方按通知要求簽訂合同。合同簽訂的依據為招標方投標邀請函、投標方投標資料、補充說明等。
3.采購合同由長安鎮行政事業務員單位和供應商雙方簽訂,交貨時由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簽字。
(四)交貨
自采購合同簽訂后10日內完成所有工程,最終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五)售后服務
1.窗簾免費保修期不少于1年,一年內窗簾換洗后出現縮水或其他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后,供方須更換全新的窗簾給使用單位;
2.在窗簾出現故障時,供方需24小時內上門維修。若窗簾在1年內維修超過兩次且都不能正常使用,供應商必須更換全新的窗簾給使用單位。
(六)付款
合同簽訂后,供方將所有窗簾安裝調試完成,經政府采購中心及使用單位驗收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工程總金額的80%;驗收合格,使用一個月無質量問題后,需方支付給供方剩余貨款;履約金為合同總金額的3%,在驗收合格1年后,窗簾運行無質量問題及供方無違約的情況,需方再無息退還。如產品或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應在雙方就有關質量問題的處理協商一致后在5個工作日內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設備款。
本次招標定標后,中標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費用。
附件:
1、使用單位需求書
2、勘察現場證明
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
2008年10月22日
使用單位需求書
第二市區檢察院辦公大樓及宿舍窗簾預算明細
方 位 用料明細 備 注
尺 寸M 數 量(套) 褶 皺 率 布 料 窗 紗 遮光布 軌 道 配 件
長 高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一樓
大會議室 4.50 2.80 2 2 18.00 18.00 18.00 36.00
法警大隊一 4.50 2.80 1 2 9.00 9.00 9.00 18.00
法警大隊二 4.50 2.80 1 2 9.00 9.00 9.00 18.00
律師閱卷室 4.50 2.80 2 2 18.00 18.00 18.00 36.00
控申辦公室 4.50 2.80 2 2 18.00 18.00 18.00 36.00
控申接待室 4.50 2.80 1 2 9.00 9.00 9.00 18.00
二樓
儲物室 4.20 2.70 1 2 8.40 8.40 8.40 16.80
小會議室 6.50 2.70 1 2 13.00 13.00 13.00 26.00
1.50 2.70 1 2 3.00 3.00 3.00 6.00
辦公室(1) 1.50 2.70 1 2 3.00 3.00 3.00 6.00
辦公室(2) 3.50 2.70 1 2 7.00 7.00 7.00 14.00
辦公室(3)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辦公室(4)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辦公室(5)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辦公室(6)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副檢察長室1 6.60 2.70 1 2 13.20 13.20 13.20 26.40
副檢察長室2 6.60 2.70 1 2 13.20 13.20 13.20 26.40
第二市區檢察院辦公大樓及宿舍窗簾預算明細
方 位 用料明細 備 注
尺 寸M 數 量(套) 褶 皺 率 布 料 窗 紗 遮光布 軌 道 配 件
長 高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二樓
會議室 3.50 2.70 1 2 7.00 7.00 7.00 14.00
1.80 2.70 1 2 3.60 3.60 3.60 7.20
1.70 2.70 1 2 3.40 3.40 3.40 6.80
3.50 2.70 1 2 7.00 7.00 7.00 14.00
辦公室(7) 2.50 2.70 2 2 10.00 10.00 10.00 20.00
3.00 2.70 1 2 6.00 6.00 6.00 12.00
1.80 2.70 1 2 3.60 3.60 3.60 7.20
三樓
儲物室 4.20 2.70 1 2 8.40 8.40 8.40 16.80
辦公室(1) 6.50 2.70 1 2 13.00 13.00 13.00 26.00
1.50 2.70 1 2 3.00 3.00 3.00 6.00
辦公室(2) 2.80 2.70 1 2 5.60 5.60 5.60 11.20
辦公室(3)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辦公室(4)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副檢察長室3 6.20 2.70 1 2 12.40 12.40 12.40 24.80
秘書辦公室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休息室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19.80
檢察長室 6.80 2.70 1 2 13.60 13.60 13.60 27.20
第二市區檢察院辦公大樓及宿舍窗簾預算明細
方 位 用料明細 備 注
尺 寸M 數 量(套) 褶 皺 率 布 料 窗 紗 遮光布 軌 道 配 件
長 高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三樓
副檢察長室4 6.80 2.70 1 2 13.60 13.60 13.60 27.20
黨組織會議室 3.50 2.70 1 2 7.00 7.00 7.00 14.00
1.80 2.70 1 2 3.60 3.60 3.60 7.20
1.90 2.70 1 2 3.80 3.80 3.80 7.60
3.20 2.70 1 2 6.40 6.40 6.40 12.80
財務辦公室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科長辦公室 2.00 2.70 1 2 4.00 4.00 4.00 8.00
辦公室(10)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辦公室(9)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辦公室(8) 2.00 2.70 1 2 4.00 4.00 4.00 8.00
辦公室(7) 2.00 2.70 1 2 4.00 4.00 4.00 8.00
辦公室(6)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辦公室(5) 2.10 2.70 1 2 4.20 4.20 4.20 8.40
2.20 2.70 1 2 4.40 4.40 4.40 8.80
四樓
干警宿舍 3.00 2.70 25 2 150.00 150.00 150 300.00
儲物室 4.20 2.70 1 2 8.40 8.40 8.40 16.80
第二市區檢察院辦公大樓及宿舍窗簾預算明細
方 位 用料明細 備 注
尺 寸M 數 量(套) 褶 皺 率 布 料 窗 紗 遮光布 軌 道 配 件
長 高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用 量(米)
五樓
儲物室 4.20 2.70 1 2 8.40 8.40 8.40 16.80
技術房1 6.50 2.70 1 2 13.00 13.00 13.00 26.00
1.60 2.70 1 2 3.20 3.20 3.20 6.40
技術房2 6.50 2.70 1 2 13.00 13.00 13.00 26.00
技術房3 6.56 2.70 1 2 13.12 13.12 13.12 26.24
技術房4 6.56 2.70 1 2 13.12 13.12 13.12 26.24
備用 2.80 2.70 1 2 5.60 5.60 5.60 11.20
領導宿舍1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領導宿舍2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領導宿舍3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領導宿舍4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領導宿舍5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領導宿舍6 3.50 2.70 1 2 7.00 7.00 11.60 7.00 21.90
飯廳 3.20 2.70 8 2 51.20 51.20 51.20 102.40
其他
以上窗簾數量清單僅供參考,供應商必須到現場勘查,以確定最終窗簾數量及其他輔材數量,如需增加或減少設備數量,請在清單最后的“其他”項填寫。窗簾布須按照招標方提供的樣板進行供貨。中標后,供應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費用。
勘查現場證明
我公司已對第二市區檢察院臨時辦公樓及宿舍窗簾項目(招標編號:CA2008044)中所有現場已勘查完畢,并承諾中標后將不會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費用。
特此證明。
供應商名稱(蓋章):
證明人:
格式一 報價總表
投標方名稱: 報價單位:元
序號 工程名稱 總報價 其 中 備 注
窗簾購置費 安裝調試費 售后服務費 其他費用
投 標 總 價¥ 大 寫:
投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投標方法人單位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貨物詳細配置及報價清單
貨物名稱 品牌
型號 產地 配置及性能 數量 計量
單位 單價 金額合計(元) 備注
投標單位名稱: 投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投標單位公章: 日期:
格式三 供貨、付款、售后服務承諾表
投標方名稱(公章):
施工計劃
付款方式
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地址: 售后服務電話: 聯系人***
投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東莞市長安鎮長安行政事業單位窗簾項目采購合同書
合同編號:CA2008044
本合同于2008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簽訂:
甲方(需方):;
法定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地址:***
根據東莞市長安鎮行政事業單位窗簾項目開標結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達成如下合同并承諾遵照執行:
1. 陳述和合同格式
1.1 乙方向甲方陳述并擔保,于合同簽訂之日:
(a) 該方依法定程序設立,有效存續,且相關手續完備;
(b) 該方所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真實有效。
雙方同意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并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a) 東莞市長安鎮長安行政事業單位窗簾項目的邀請文件;
(b) 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報價文件及補充說明;
(c) 售后服務承諾與技術培訓計劃、使用單位需求書。
上述文件表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2. 產品名稱
2.1 采購產品為窗簾項目相關設備,具體的詳細資料及要求見招標文件;
2.2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全新的且與遞交的樣板一致,有關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檢測標準要求。
3. 合同價格
3.1 合同總金額為: 元正(¥元),以上款項含技術服務費及一切稅費,乙方提供正式發票;
3.2 以上價格為最終封閉價。
4.付款方法
4.1 乙方同意由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支付貨款,乙方將所有窗簾調試完畢,驗收合格后,政府采購中心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80%;驗收合格,使用一個月沒有質量問題后,采購中心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20%。
4.2 履約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3%,在甲方驗收合格且乙方無違約情形發生,一年后無息退還;
4.3 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每筆貨款前,將正式發票送至東莞市長安鎮政府采購中心,發票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填寫,且顧客名稱與使用單位一致。
5. 交貨
5.1 在合同簽訂后10天內乙方必須將所有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并安裝完畢,并最終交付使用。
5.2 交貨地點:東莞市長安鎮甲方指定地點;
5.3 交貨完成:甲方根據相關招、投文件中約定的清單,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及資料進行檢查驗收安裝調試,并最終交付使用。
5.4 乙方交貨時必須提供設備使用說明書及相關資料。
6 質量與售后服務
6.1 售后服務:保證對該工程中設備至少一年以上免費維修。保修期間接到報障電話后,24小時內響應,48小時內維修完畢。乙方保證提供的所有窗簾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承擔由于設備問題所產生的所有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乙方不能交付設備或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及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格的5%為違約金。
7.2政府采購中心應按期支付設備款,但相關付款期限應以嚴格遵循東莞市財政資金相關支付程序為前提。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收貨,則應由甲方承擔相關違約責任,政府采購中心應負責協助處理。
乙方逾期交付設備的,應按合同總價格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3 如乙方在保修期內接甲方或使用單位故障通知后,未能按時響應或及時更換,每次應向甲方支付500元為違約金,甲方可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超過三次,甲方可將履約保證金全部扣除并繼續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7.4免費維修期與保修期內,乙方交付設備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應在三日內無條件予以免費更換。否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倍該設備貨款為違約金。
7.5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侵權責任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8 爭議的解決:
8.1 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爭議,雙方同意由東莞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鑒定且具有最終效力。
8.2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如因此產生的訴訟,由東莞市人民法院管轄。
9 其他規定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使用單位各執一份,乙方持一份。乙方同意使用單位可憑本合同與其聯系售后服務事宜;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