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受洛寧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洛寧縣政府采購中心就“洛寧縣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部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一、招標編號:LNCG2008—0917G
二、項目名稱:洛寧縣第二次土地調查項目(農村部分)
三、招標內容:按照國家和省要求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基本農田調查、數據庫建設、專項用地統計調查等。
標段一:洛寧縣第二次土地調查外業工作
標段二:洛寧縣第二次土地調查內業建庫
四、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五、招標工程量情況:全縣縣域內2305.69平方公里土地,權屬界址點及國有建設用地采用實測法,圖斑、地類及線狀地物等調查采用綜合測繪法。
六、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180日內完成農村土地調查、基本農田調查、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專項用地統計調查等。將調查成果統一變更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時點。
七、承接方式:包工包料,不允許轉包,也不能以聯營公司或合伙企業的形式進行承包。
八、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 乙級以上(含乙級)測繪資質,投標人應在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調查辦公室公示的土地調查技術服務單位名單之內(豫國土調查辦發[2007]14號);
2、能夠組成15個外業調查小組,參與調查的技術人員,需經省土地調查辦公室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3、具備在工期內完成土地調查的作業能力和技術力量;
4、投標人配備滿足工作的相應硬件設備(計算機、繪圖儀、GPS、全站儀、掃描儀等)
5、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九、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本次招標采取先報名后發放標書的原則,報名完畢,經向省二次土地調查辦咨詢后,確定發放標書對象,通知領取標書。本次招標免收中標服務費,符合上列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可從2008年9月 18日至9月30日(節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洛寧縣政府采購中心報名。
標書發售時間:2008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份(人民幣)。
十、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2萬元。
十一、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08年10月20日上午9:30。
十二、投標和開標地點:洛寧縣財政局二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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