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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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8.25 |
地 區: | 新昌縣 |
內 容: | 中學食堂、小賣部經營權 |
新昌縣沃西中學食堂、小賣部經營權租賃公告
本中心受新昌縣沃西中學委托,定于2008年8月26日上午8:30對其食堂、小賣部經營權租賃進行公開競價,公開競價信息分別在新昌縣招投標中心網站和《今日新昌》上同時進行披露,信息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1、本次競價共有3個標的,分別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和小賣部經營權(具體詳見交易文件)。
2、食堂、小賣部經營權租賃期限為:2008年9月1日-2009年7月5日。
二、報名對象條件
1、小賣部經營權報名對象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須取得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2、食堂經營權報名對象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餐飲企業法人,并符合以下條件:
(1)餐飲企業報名的,須確定1名針對本次競價的項目經理,該項目經理須有3年(含)以上學校食堂經營管理經驗(若成交,餐飲企業必須委任該項目經理經營管理沃西中學食堂,否則以違約論)。
(2)自然人報名的,須有2年(含)以上在B級餐館單位工作經驗且有廚師證;曾承包經營學校食堂1年(含)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下;取得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三、報名手續
1、小賣部經營權報名者應提供以下資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公共衛生機構出具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2、食堂經營權餐飲企業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項目經理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項目經理與餐飲企業勞動關系證明;(4)項目經理有3年(含)以上學校食堂經營管理經驗的證明(必須加蓋出具證明學校公章)。
3、食堂經營權自然人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公共衛生機構出具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3)學歷證明;(4)廚師證原件及復印件;(5)原B級餐飲單位工作證明。(6)學校食堂承包經營證明(必須加蓋出具證明學校公章)。
4、競買人報名時還應繳納競買保證金3萬元,競買保證金匯入新昌縣招標投標中心賬戶。(賬戶名:新昌縣招標投標中心 開戶行:浙江新昌農村合作銀行 賬號:1106040101201000104661)
四、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08年8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地點:新昌縣招標投標中心。
聯系人:王煥才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