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閩建融(N-2008)招字0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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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7.22 |
截止日期: | 2008.07.29 |
招標業主: | 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寧德市 |
內 容: | 霍童交警中隊警務綜合樓工程 |
招標編號:閩建融(N-2008)招字012號
開標時間:2008-8-6
所屬行業:房屋建筑
標訊類別:省內
資金來源:國內政府資金
招標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名稱: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所屬地區:國內
招標內容:霍童交警中隊警務綜合樓工程 招標公告
1. 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的招標編號為閩建融(N-2008)招字012號的霍童交警中隊警務綜合樓工程,已由寧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標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工程建設規模為造價約120萬元;本次招標項目為以霍童交警中隊警務綜合樓工程經圖審合格的施工圖為依據,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寧德市蕉城區霍童鎮坂中村,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已具備施工條件;
2.3. 工期:120日歷天;
2.4.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5.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為2008年7月23日至2008 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00分至5時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地點為:寧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類別及等級)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閩建筑【2007】35號文件要求,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的投標人應在本省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2.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建造師應具備不低于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含二級)資質或臨時二級建造師(含二級)執業資格(須經年檢合格),同時具備《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且無在建工程;擬擔任本工程的專職安全員應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建造師與安全員必須是投標人所在單位正式職工(證書上的單位名稱應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名稱不一致的,應辦理完變更手續)
4.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 為主辦方,且各方均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資質條件;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4. 資格審查內容和標準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標須知和《專用本》的投標須知前附表及評標細則,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標項目采用 隨機抽取中標人 的評標辦法。
6.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 貳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08年8月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寧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建造師應當持建造師資質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發票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核驗),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7.1. 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當參加開標程序,并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的,視為自行放棄抽取中標候選人資格。
注:已取得注冊建造師資質或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但尚未領取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擬派建造師,可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章等材料來證明其資質(包括其身份核驗)。
招標人: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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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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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593-2922396,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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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名稱: 寧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興業銀行蕉城支行
帳 號: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稱:寧德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